在农村,小狗被车撞了,没有死,但是很严重很严重,是小狗过马路,然后车直接过来撞的,车开得太快了,就被撞了,然后那个车我让他站住,他直接跑了
回复:狗被车撞了谁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1、如果狗主人有妥善管理好狗狗,有牵绳或者把狗拴起来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责任。2、如果狗主人没有管理好自己的狗狗,横穿马路,驾驶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由狗主人自己承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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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21:01
我弟在云南被告诈骗罪,今天从武汉被带到云南大理永平县去了,根据他所说的,他是帮别人转账90多万,收了1万5千块钱,所以警方联系到他了,他主动去派出所投案了
回复:法律分析:
虽然公民不在户籍所在地,但如果公民明知户籍所在地发生纠纷的,当事人知情的,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侦查,前往案发地点,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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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14:32
报名了培训机构要去退款可是一直拖着不解决,而且报名时报名老师说费用不够可以分期付款,但是没有说明是以我的名义贷款付学费
回复:培训机构说退款又不退的方法如下:
1、与该机构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2、教育培训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培训课程费用的,达不成协议的,培训机构仍不愿意退款给消费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机构违约带来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机构退还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其赔偿一些违约金。“课程开始后一律不予退费”“合同签订后不允许退费”等条款为霸王条款,应属无效。与该机构协商退款方作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3、鉴于商家已经一再拖延退款事宜,为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尽快准备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商家所在地的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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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23:38
你好,我在2022年12月30号向酒店老板转账19万酒店转让定金,当初约定30万元转让费,现在对方不承认30万转让,目前没有签订合同,
回复:你好,法律分析:没签合同的转让费可以要求退回。并且如果因当事人一方要求退回转让费,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就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背诚信原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向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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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03:11
想咨询一下,自己帮别人承包工程来做,随后通过朋友介绍,又把自己承包的工程分一半给另一个做,在过程中,他自己不小心弄到手指,导致手指甲以上的那一段手指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这种打官司的胜负率是多少,需要赔付多少呢,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两个人都是一起承包工程,受伤却来找自己的麻烦。
回复:私人承包的工程,招用的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由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承包工程招用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相关待遇,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一、工伤包工头担多大责任
如果是民事责任关系,首先是包工头赔偿,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工伤陪偿,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中,包工头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而包工头往往因没有用工主体资质无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二、工程受伤了找谁负责
工程受伤了找谁负责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解决,具体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主张赔偿。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法律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2、按照雇佣关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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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