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已离职4年员工还能追诉社保吗?
回复: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离职4年后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而劳动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补缴,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但由于超过诉讼时效,用人单位有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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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8:25
由于个人操作失误错转账金额为1880元 后续被拉黑 有比较完整的证据及电话号码 目前起诉需要对方的身份信息 您能提供帮助调取对方的身份信息嘛
回复: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涉及犯罪,公安机关对公民因个人失误转账出错一般不予立案侦查。但公安机关可以出具证明,以便于查询银行信息和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不过,银行提供的户名和联系方式不一定是及时更新的信息,不能确保联系到对方当事人。当事人诉至法院,拒绝返还的被告往往不出庭、不应诉、不执行,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仍不履行返还义务,原告可申请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即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他方受损;得益与受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得益没有合法根据。因此,发生转账错误,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返还。
发生转账错误时,当事人应当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转账凭证、警方情况说明、对方身份信息等。如果涉及金额较大,为防止对方挪用或挥霍,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以保障财产安全和最大化减少损失。
不当得利制度是一种法律上的救济,但其适用必须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不当得利制度的设立目的是为了纠正错误给付,而非保护故意明知下的主动给付。对于明知错误而仍主动给付,当事人提起不当得利之诉的,国外亦不予保护。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有的案情比较复杂。需要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照四要件的要求,作出符合社会正向引导的司法裁判。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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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23:18
我是一个民间借贷担保人,借贷人无力偿还失踪了,我在16年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在此之前我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告知文书或者邮件,也没有任何司法部门联系我,我还是在网上查征信的时候发现被限制消费,请问法院这么做合理合规吗?
回复:贷款人和担保人贷方都无力偿还贷款的,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一、没钱执行怎样办
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担保人如果无力偿还要判刑吗?
担保人如果无力偿还一般不会判刑,但是在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履行判决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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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23:13
我是自己申请的从公司离职,可以到街道申请失业金吗?
回复:如果员工是主动辞职的,一般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不是自愿辞职的,并且符合其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则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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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0:32
我开朋友的车追尾了同学的车,我报了保险,是全险,同学事后问我要折损费,这钱我该不该给?
回复:车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人民法院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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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