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
回复: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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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13:43
婚前借钱买房写男方名字,债务以及房贷都是婚后共同还的,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回复:法律分析:
房产所有权以登记发生效力,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存在分割房产情况的,你们可以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对房产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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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9 20:25
甲给乙的饭里投毒,乙在吃饭时被饭噎死了,甲是杀人未遂还是杀人既遂
回复:应该算做 故意杀人既遂。故意杀人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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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 12:23
你好 我想问下我在公司做了10年了 如果公司要辞退我 请问要怎么补偿
回复:你好,工作十年被辞退怎么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劳动者存在过错被辞退,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过错,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法定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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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14:16
家里老人被车撞 对方全责 态度嚣张 未曾到院看过一次 想咨询如何索要赔偿
回复: 一、老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老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有效期
交通事故赔偿有效时间是三年。道路交通事故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被撞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者相同、相近行业的收入计算。
2.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3.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法律快车提醒,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护理费。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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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1 15:54
没有结婚,写未婚子女扶养协议,写成离婚协议,加上和平分手,算扶养协议吗
回复:算,只要关于抚养权的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签字写日期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再办理公证手续的。
虽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一方不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另一方还需要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而不能直接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
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只能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签订的协议只是拿到胜诉判决的有利证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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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08:49
未婚子女扶养协议上没注明抚养费给到孩子18岁,是默认给到是18岁了吗
回复:抚养费一般需要给到子女年满18周岁。根据相关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才有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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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08:48
我帮我闺蜜问一下,就是她弟弟在学校晕倒了,学校当时什么都不做,30分钟之后才打的120。但是120还没来他弟弟就死透了,请问学校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回复:家属可以与学校协商要求一定精神赔偿。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八款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第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学生宿舍楼外死亡学校是否有责任
1、首先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
2、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
3、学生的死亡不是因为学校的过错造成,而是其他人造成的,则由责任人直接承担。
4、学校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直接侵权人承担的直接责任。
监护人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不能当然转移给学校。监护人如果将其监护权利、义务及职责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他人时,必须有明确的约定。不能基于学生进入学校学习的事实而做委托的推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教育、管理、保护义务,而不是监护义务。学校未尽相关义务时,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用的责任。学校承担责任,并不免除造成他人损害的未成年学生之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学生猝死在宿舍内学校是有一定的责任,但具体的责任还需要根据学生猝死的原因来划分,不是说猝死就一定有责任的。学生猝死在宿舍内学校家长认为法律责任是在学校方面要求处罚,但不知道具体怎么做应该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下。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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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22:47
破坏堵死私人出门出路,已经三天了,村干部不处理,打110来现场也没处理,,请问怎么办
回复:可以搜集证据起诉侵犯相邻权。
因土地发生纠纷导致公路被堵,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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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01:18
合伙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回复:合伙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一)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三)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四)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了合伙合同方面的纠纷的话,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实际上就是属于从民事方面的一些案件,所以人民法院是有权利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的,但是如果涉及到一些违法犯罪的项目的话,人民法院是不能够做出处理的,可以将其移送给公安来进行处理。
一、案件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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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24
2018年,
我以前和女友一起签字办理贷款买过一套房子,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是我母亲付的,这些年的贷款是由我一个人偿还的,女方从开始到现在没有出过钱,现在我们分手了,在房子的产权上出现了纠纷,请问我能拿回这套房子么?
回复::给女朋友买房子属于赠与行为,对于赠与行为是否能够拿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是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或者在赠与后受赠人发生了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的,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又或者出现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所以给女朋友买房子分手后如果转移所有权之后,一般是不能拿回的,但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赠与情形的,则是可以拿回给女朋友购买的房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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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9 13:16
刑事附带民事
回复:要委托律师处理吗?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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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04:26
我于2020年8月在芷江融福苑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21年12月28日交房,2022年3月28日才通知我收房,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房,也未提前告知,开发商以不可抗力因素拒绝赔偿。
回复:开发商不按约定交房,将进入延期履行期。
在此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交付和延迟交付,由开发商负责。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开发商延期交房被视为违约。开发商与业主的关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出卖人如果延长期限交房,这种情况就是违法行为,延期天数按约定计算并赔偿一定的损失。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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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