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发授权委托书(欠款)其中有一条是:代为承认、变更、放弃实体权利,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回复:第一,委托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第二。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起诉、应诉、提出证据、询问证人、进行辩论、申请回避、进行财产保全等诉讼行为,即程序性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委托人的实体权利。
第三,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代为行使“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实体权利。
第四,您签的委托协议属于特别授权。举个例子,如果您想变更诉讼请求,您可以让律师帮您,如果您委托的是一般授权,律师就没有权利帮您办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债权债务
|
2023-03-04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