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A签订了一年不缴纳社保的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一式两份。提前一周向A递交离职申请,被公司拒绝,然后一周后去公司B就职。遂A公司HR因为没有按时到岗提出追究责任,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呢?
回复:你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应当给你缴纳社保,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你是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所以你的情况不是你向单位支付赔偿金,而是单位向你支付赔偿金。
1.可向单位要求补缴保险,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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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