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一名老师,我总共借了13万左右的资金给他,借钱的时候,他跟她老婆还没离婚,最近二年离婚没有离家,我这资金里面,有四万块是我妈同意借的,收利息的,总共不到二万利息,对方也同意的.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对方夫妻共同财产,我这边能处理到他们共同财产里面去吗?不然的话,对方目前没钱,打赢也没用
回复:夫妻一方可处理共同财产,但是仅限于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如果一方是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且在配偶未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了夫妻共同财产,则该处分行为依法无效,配偶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将财产追回。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具体的说,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方式如下:
1、夫妻将该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订立的书面约定。
2、该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除了上述的,我国相关的政策、意见,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除了工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属于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或者父母明确给某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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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8 21:31
我要从现在医院辞职,但是医院要求我赔偿五万块钱赔偿金,合理吗
回复: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辞退员工违法,需要支付以经济补偿为标准的两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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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2 20:09
第一笔,2015年3月13日借出款100万,约定月息2%,按月付息,2016年3月13日到期还本金。第二笔,2015年3月16日借出款100万,约定月息2%,按月付息,2016年3月16日到期还本金。第三笔,2015年5月25日借出款150万,约定月息2%,2015年7月25日到期还本金及利息。对方还款时未指明对应哪笔款项,也未指明是还利息或本金。对方分别于(1)2015年5月6日,还款62000元;(2)2016年2月2日,还款300000元;(3)2017年6月17日,还款500000元;(4)2017年11月27日,还款1300000元;(5)2018年1月13日,还款1046685元;(6)2022年1月26日,还款131290元。请问:1、如何计算本金及利息的抵充顺序;2、三笔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否过期?
回复:1、对于第一笔和第二笔借款,按约定的月息2%计算,当期利息为:(100万 * 2%)= 20,000元/月,两笔借款共计24个月,合计利息为(20,000 * 24)= 480,000元。还款时未指明还本还是还息,按照一般约定,多数情况下还息后再还本,因此先将对方的还款依照利息抵充,剩余金额则抵充本金。具体的抵充顺序为:
- 2015年5月6日所还款项:第一笔借款的前3个月利息(20,000 * 3 = 60,000元)
- 2016年2月2日所还款项:除去2015年5月6日的还款项外,剩下的利息(480,000 - 60,000 = 420,000元)
- 2017年6月17日所还款项:第三笔借款的利息及本金(150万 * 2% * 2个月 = 6,000元,加上本金150万,共156万元)
- 2017年11月27日所还款项:除去2015年5月6日、2016年2月2日和2017年6月17日的还款项外,剩下的利息和本金(200万 - 60,000 - 420,000 - 156万元 = 1,364,000元)
- 2018年1月13日所还款项:除去前五次还款的所有金额外,剩余本金(100万元)
综上所述,对方总共还款(62000 + 300000 + 500000 + 1300000 + 1046685 + 131290)= 2609975元,其中(60,000 + 420,000 + 1,364,000 + 100万)= 1,944,000元已经抵充了利息和本金。剩余的(2609975 - 1944000)= 666,975元则需要归还。
2、三笔借款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期算起,应在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6日和2018年7月25日前提出诉讼。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在这之前进行还款,这些还款就被视为已经承认了债务,诉讼时效也就无效了。因此,在对方所进行的所有还款之后,借款人已无法以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项。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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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21:52
去试岗五天,一分钱都没有
回复:只要是有正常上班,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工资的。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至于具体支付方式和金额,按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来确定。
一、干活老板不给钱,没签合同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劳动服务后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干了活不给钱没有劳动合同建议立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本身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在有证人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即便是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也要按照规定支付工资,而且是支付双倍的工资,不履行的话,可以去劳动所在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务派遣中介无故扣工资怎么办
劳务派遣中介无故扣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三、公司无故克扣员工工资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奖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奖金,则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应按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处罚。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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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22:03
公司压一个月工资让我们先交第一个月工资,说那个月没有工资去缴纳
回复:公司压一个月工资,处理方法如下:
1、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投诉或者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2、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一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公司压了一个月工资,劳动者想辞职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三十日到期后解约;如果还在试用期的,则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到期后解约;或者也可以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也必须由公司及时支付。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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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0 15:35
2021年4月 市监局以未公示价格,定我机构1年收入为违法收入
回复:市监局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指控。在市场经济中,机构的收入应该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合法交易而产生的。如果您的机构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收入数据的报告和纳税申报等信息是合法的,那么市监局这一指控缺乏法律依据。
如果市监局认为您的机构存在价格违规问题,应该首先与您沟通协商。在沟通过程中,您应当提供价值依据、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市场信息等,尽可能让对方了解和认同您的立场。如果市监局仍然坚持要求您缴纳违法收入,您可以选择寻求法律援助和申诉。同时,您可以请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意见和法律建议。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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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6 12:07
租户对于合同租金递增存在争议
回复:如果租户对于合同租金递增存在争议,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 首先,租户应该仔细阅读租赁合同,了解租金递增的条款和条件。
2. 如果租户认为租金递增不合理或不公平,可以与房东或房屋中介商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
3. 如果协商无果,租户可以向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或消费者保护机构投诉,要求调解或仲裁。
4. 如果仲裁结果仍然不满意,租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决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租户在处理租金递增争议时,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支付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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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21:49
老师叫全班罚抄后把我写的撕掉觉得觉得我自己太丑太小
回复:老师不应该以个人喜好来评价学生的外貌和能力。你可以和家长或学校领导反映这件事情,让他们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也要记得保持自信和自尊,不要因为别人的评价而失去自信。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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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7 12:25
在宿舍被偷了三百块伙食费
回复:报警,但是一般都不会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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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