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选择离婚但是不愿意去民政局,她只签字。
回复:签完离婚协议对方不肯去办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后。离婚协议开始生效,具备法律约束力,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约定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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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