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辆摩托 出事故了 但是租方要让我交10000押金才能 报他的保险 合理吗
回复:一般情况下,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需要根据租车合同和保险条款来确定责任和赔偿事宜。根据《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租车押金问题,不同租车公司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你认为租方要求你交10000元押金才能报保险的行为不合理,可以与租车公司进行沟通或咨询相关法律人士。
交通事故
|
2024-02-02 23:51
政府工作人员达成协议给的上访费用能算拿硬要吗?
回复:根据法律规定,敲诈勒索罪的行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者进行威胁、挟制,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而政府作为一个集体行政机关,不属于公民范畴,因此不可能成为私人的被挟制对象。
因此,只要上访者不收取公职人员的私人财物,而是获得政府集体研究、协商给予的赔偿,就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赔偿问题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而不是以非法手段胁迫政府付款。
刑事辩护
|
2023-12-04 00:05
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一个月
回复:寻衅滋事一般拘留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判刑,刑事拘留一般是10天左右,最长不得超过37天。
如果公诉机关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不论是累犯还是初犯,都是按照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判处,只是累犯是要从重处罚。举个例子就是如果法律规定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院对于初犯可能就判处3年就行,但是累犯的话,就比初犯判的多,但是再多,也不能多过法律规定的刑期。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事辩护
|
2023-12-03 15:14
我是房屋卖方公证后才发现自己卖给的是串串,暂时没过户,发现自己卖低了 可以维权不呢
回复:可以。
买到串串房,购房者可以选择与卖房者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议,也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又或者到法院起诉。
到法院起诉,必须符合起诉的条件。
串串房,是炒房者以捡漏的方式低价从房主手里买的二手房,然后用极度节省成本的方式对房子进行装修,让人看起来很美观,然后再以高价卖出,最大限度的赚取差价。
一、二手房交易纠纷怎么办?
有下列解决方式:
1.与卖方协商。任何纠纷解决的首选方法都是协商,因为协商不需要走太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费时间短。
2.如果协商不成,并且房屋买卖的争议或者分歧比较大,购房者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3.提起诉讼。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是最后的手段,如果之前的方法起不到效果,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
二、买到劣质产品怎么维权
1、自行协商。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要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和经营者自行协商的方式去解决矛盾和纠纷,按照法律的规定,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经营者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
2、达成和解。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假如和经营者坐下来了,大家对维权和赔偿事宜谈得差不多了,双方就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达成,双方的矛盾也就解决了。
3、向消协投诉。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和曝光这些侵权行为,让这些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也可以规范经营者的行为。
4、消协调解。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后,可以请求消费者权益协会居中调解,由第三方监管机构充当调节者,以此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申请仲裁。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和经营者未达成调解协议或并未和解的,可以向商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商事仲裁机构经过法定的仲裁程序,由仲裁委的裁决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向法院起诉。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和经营者未就维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用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可以吗
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的行为,通常是想少交营业税,还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一般希望做公证的多数是房屋中介、炒房者或房屋本身有问题的,如办不下房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房者安心,就进行房屋公证,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
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仍没有所有权。所以,做了房屋公证后,房子还是卖房者的。中介很可能在公证之后,撤销委托书或补办房产证。因此,建议购房者买二手房时还是直接过户比较保险,不要一味贪图便宜。办理房屋公证后,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买房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房产纠纷
|
2023-03-26 11:50
男朋友在闲鱼上买东西被商家诱导线下微信支付宝交易,现在收到货,货不对板被骗。,想向法院提起诉讼告她
回复:你这是被骗了,闲鱼公告栏一直警告不要单独脱离闲鱼支付货款,闲鱼也没有办法,你只能报警求助。
如果您的男朋友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收集证据:收集所有与交易有关的证据,包括交易记录、聊天记录、付款记录、收货凭证等。
2.起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填写起诉状并提交证据。
3.开庭: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庭出庭,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4.执行:如果判决有执行难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交易是在闲鱼平台上进行的,建议先联系闲鱼客服处理,如果无法解决,再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
|
2023-03-25 22:11
请问所谓威远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3)川1024民初465号法律文书是不是真实有効的法律文件?被告人为什么没有收到传票和原告起诉书?
回复:没有传票是还没有进行排期,可能主办法官想先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才发传票,也可能是法官还没来得及排期,因为起诉书需要及时送达,但传票可以提前三天才送达。
法律分析
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七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十天到一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法院一般让原告找被告人,实在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如果确实没有联系到对方,且没有依法送达传票的话,确实不应当正式开庭。打电话不通,可以提供具体地址后,在法院也无法联系到对方前提下,进行公告诉讼送达,公告期满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债权债务
|
2023-02-21 01:41
您好张律师。由A和B1成立公司C,在A认可的情况下,B1若帮B2代持部分股份,B1自身对外又有大量业务,若B1出现债务,B2是不是也会产生投入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有没有什么办法规避?A的要求是只能找一个单位合作,那么在A认可的情况下,可不可以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成为C的显名股东(第三个股东)。谢谢!
回复: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其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与工商登记的股东(即“代持股人”或“显名股东”)的不一致。隐名股东虽然向公司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但股权却未登记在其名下,其在法律上不能当然地被认定为公司股东。隐名股东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
可以说《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在原则上认可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认为股权代持协议当然有效则是一种误解,因其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如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股权代持协议将被依法认定为无效。
此外需引起注意的是,本条仅仅明确了股权代持协议的合法地位,但并未明确实际投资人的合法股东地位;明确了依照股权代持协议保护实际投资人的投资权益,但对于实际投资人能否享有股东权益问题,仍然规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实践中,股权代持协议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的情形还有:公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经商的;外商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通过与境内企业或个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以隐名股东身份投资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和政策禁止或限制外商进入的行业的;隐名股东规避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显名股东名义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的。
(二)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
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面对各种诱惑,显名股东很可能违反股权代持协议之约定,侵害隐名股东利益,其主要情形包括:名义股东不向隐名股东转交投资收益;名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协商);显名股东擅自处置股权(转让、质押),等等。
(三)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
虽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原则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隐名股东如果想从幕后走到台前,成为法律认可的股东,光凭一纸代持协议是不够的。根据司法解释,必须经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实际出资人方可向法院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之后,隐名股东才能够成为显名股东并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
(四)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
在股份代持结构之下,股份登记在显名股东名下,其在法律上将被视为显名股东的财产。如果有第三人(主要是显名股东的债权人)获得针对显名股东的法院生效判决,该第三人极可能提出针对代持股份的执行请求。在这种情形下,隐名股东能否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抗该第三人的执行请求(提出执行异议)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
2023-01-16 11:49
若A也很认可B2,但规定又只能找一家公司合作,在A认可的情况下,B1以公司名义成为股东,B2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成为C公司股东!
回复: 1、股权代持的代持人,也就是工商信息系统里显示的股东,一般被称为显名股东。被代持人,公司的实际出资股东,不在工商信息系统里显示,一般被称为隐名股东。
2、协议里要明确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出资明细,出资期限以及相关的利润分配。
3、协议里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外承担责任以后,具体到股东的责任,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责任如何划分,要有明确说明显名股东不承担责任的条款。
当公司与外部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时,第三人与公司之间的一切交易,都以工商登记的信赖为基础。任何内部的有关协议都不能对抗登记的法律效力,这决定着显名股东在公司外部永远具有股东的法律地位,公司债权人可以只追究显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此时,显名股东对外承担的责任需与隐名股东在协议中明确进行划分界定。
所以签订协议时,显名股东应该多加注意其不承担风险的条款,以最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
|
2023-01-15 14:38
你好。咨询一下:国有公司A(占股51%)拟寻一家民营企业占股B(49%)组建一个混企C,经过筛选意向B有两家,但只能选择一家,A希望两家B能合作。若选择B1,那么B2的股份就需要B1代持,B1另外又有对外投资,其风险将很大。那么如何规避风险?
回复:可以成立公司,约定占有的股权比例。
公司股份是51%与49%的分成,那占51%的股东比占49%的股东多出的优势是对公司拥有决定的控制权即绝对控股?。也就是无论董事召开股东大会做什么重大决定,只要持股51%的股东不同意,决定就无法实施,公司章程特别规定的除外。但如果个人持有49%的股份,其它单个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49%的话,这样也可算作控股股东,也可享受以上权益。若其它单个股东持有股份超过49%,那么持有49%的股份只能被认定为重要股东,有权参与讨论公司重大事项,并无决定权。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这种绝对控股模式虽然可以增强管理监督力度,但同时对公司业绩的提升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或集体的,一律按公有绝对控股经济处理;若投资双方分别为国有、集体的,则按国有绝对控股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
|
2023-01-15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