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将近十四年,我06年出生现在还没过17。父母离婚时协商我的抚养权在我父亲,母亲净身出户且不支付抚养费,只是口头约定没有字面协议。我母亲十多年未曾支付过抚养费,但在我八岁左右赠送过我一架价值两万多的钢琴,15岁中考结束后对我赠予了3000左右的红包和一条价值不菲(我记不清了)的项链,今年又为我租的学区房出了两万多租金。在我确诊精神病症后,我母亲明确表示想要弃养我。请问上述行为算是赠予行为吗?我想要追回抚养费,这些赠予会影响抚养费的追回吗?以及抚养费能追回多少?(目前我父亲是无产阶级,母亲是大中产,我生活在三线以下城市,母亲生活在一线城市)
地区:湖北 十堰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涉案金额:30万-100万
咨询类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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