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您的回复之后我说一下详细的过程。
我是一名大学生,因为身体原因在家休学的期间与公会极光社签了合同,做了虚拟主播。是12月填的招募问卷,2月初招募进公会签下合同。三月复学之后身体又出现不良情况,在3月9日提出了解约,没有办法继续播下去,公会给出解约条件是赔付制作虚拟主播皮套的费用15000元,但因为是学生还在生病,协商过程中降到了5000,3月11日,运营找到我说我在其他账号有开播,需要我提供没有开播的证据,拿不出证据就要赔付15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我处于维护自己选择了做伪证,但是被发现了,我对不能用其他账号进行开播算违约的事情并不知情,因为合作合同上没有明确写明是否可以在其他账号进行开播,但我使用另外的账号开播也并没有以盈利为目的,也没有造成收益,没有对极光社造成任何损失,极光社和我的解约合同在星期一下发.我想询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且并没有对极光社造成损失达成违约吗,主要我是学生..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我也不想麻烦父母来处理,我现在自己的医药费也是自己在出,我的心理情况家人也不知情。
地区:湖南 郴州
时间:2023年03月12日
涉案金额:5万一下
咨询类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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