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鹏律师 回复:
从您的描述来看,这家公司的行为可能涉嫌欺诈或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解除因对方违约而订立的合同,并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
如果您被迫缴纳报名费或者交违约金,并且该公司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或者证明,您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您支付的费用,并要求该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采取恐吓或者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影响到您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您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