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医院里打针 结果感染了 做了两次手术 现在说什么补偿都没有 只有医院费
回复:如果是医院的原因造成的二次感染,应当由医院承担;如果是因个人原因所造成,则应当由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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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12:38
去了黑医院,怎么追回款
回复:被医院坑了追回损失的方式。如下:
1、被医院坑了,可以通过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方式,来追回被坑的损失;
2、被医院坑了,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公共卫生举报及服务热线12320,来投诉举报相关医院,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3、被医院坑了,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诉求医院赔偿相关损失。
一、被私人诊所骗了找哪些部门
1、单纯的诈骗可以选择报案,但如果医托在医院里的名义,并且医院可能知情的话,看能不能把医院也起诉上去。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二、被私人医院骗了我该怎么办啊
1、搜集、保管好就医时的相关材料,
2、可以到卫生管理部门投诉医院。
3、乱收费的行为可以到物价局举报。
4、必要时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到医院所在地认命法院起诉。
6、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7、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被医院骗了怎么补损
1、保留好自己的证据,病历检查报告,以及是如何去的这家医院,如果是通过微信,网上搜索过去的那么这些证据都要保存好;
2、直接拿着证据报警让当地派出所介入;
3、拿着证据去卫生局投诉;
4、去法院起诉,这个时间比较长;
5、通过国家信访网站进行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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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 21:16
HIV患者得知自己有病的情况下与他人同房但未造成传染犯法吗
回复:法律分析:
有,艾滋病人故意传播他人已构成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相关法律条款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艾滋病(AIDS)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由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引起,HIV是一种能攻击人体免疫系统的病毒。它把人体免疫系统中最重要的CD4T淋巴细胞作为主要攻击目标,大量破坏该细胞,使人体丧失免疫功能。因此,人体易于感染各种疾病,并发生恶性肿瘤,病死率较高。HIV在人体内的潜伏期平均为8~9年,在艾滋病病毒潜伏期内,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生活和工作多年。HIV感染者要经过数年、甚至长达10年或更长的潜伏期后才会发展成艾滋病病人,因机体抵抗力极度下降会出现多种感染,如带状疱疹、口腔霉菌感染、肺结核,特殊病原微生物引起的肠炎、肺炎、脑炎,念珠菌、肺孢子虫等多种病原体引起的严重感染等,后期常常发生恶性肿瘤,并发生长期消耗,以至全身衰竭而死亡。虽然全世界众多医学研究人员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至今尚未研制出根治艾滋病的特效药物,也还没有可用于预防的有效疫苗。艾滋病已被我国列入乙类法定传染病,并被列为国境卫生监测传染病之一。
法律依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六十二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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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 18:37
包皮手术后五个月左右出现并发症可以起诉医院吗
回复: 可以起诉。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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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01:50
周某于2002年10月1日因鼻窦炎在医院进行了手术,2021年5月15日,周某的鼻子开始流脓,2021年5月16日经鉴定发现周某鼻子流脓与当年的手术有关,则周某最晚于何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
回复: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为三年。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医疗事故诉讼如何提起
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要求医院复印病历并封存,以固定证据,然后直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对医院提交的病历进行质证,由患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任何一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再次鉴定申请,委托省级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医疗纠纷诉讼的注意事项
(一)向卫生局申请处理和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进行,如果有这种情况,按照诉讼阻却行政处理的原则,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二)影响医疗事故赔偿额的因素主要有三个: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这三个因素,在医疗事故鉴定书中会有列出。
(三)在诉讼过程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院方有责任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诊疗护理常规,如果不能证明,则责任在院方。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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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20:42
几年前出了医疗事故,某医院院长骗我到他们医院做手术并亲自给我做手术,完全没做好,还是我们自己发现的,然后要求他重找了一个医生给我重新做了一次,受了很多罪,可以告他吗
回复:法律分析:
不可以。对于医疗侵权纠纷,则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而对于合同违约纠纷,则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患者如与医院发生纠纷后欲追究医院侵权责任的诉讼,适用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为1年,如把医疗纠纷作为一种医疗合同纠纷,则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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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1:54
学生在学校意外砸到别的同学,导致那个同学头疼头晕,照过CT也没什么事,学校有责任吗?过错方要赔偿多少?
回复: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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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20:29
医疗事故导致肾切除,六级伤残能赔多少
回复:医疗事故六级伤残赔偿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的60%与20年的乘积。医疗事故赔偿手续首先需要确认事故责任比例,伤者与医生两者双方各自承担多少,进而伤者进行伤残的认定,从而在最后资金中确定对方需要赔偿多少资金给受害者。不同伤残等级赔偿金额不同。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六级伤残赔偿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的60%与20年的乘积。各个等级依次类推。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所需要赔偿的金额除了伤残认定总的医疗赔偿之外,其他还应当包括误工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的确认查询国家法律规定便可以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不满意赔偿金额,可以进行上诉申请,法官会根据实际内容进行确认,这样也就十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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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20:49
江苏省六级伤残大能赔多少
回复:工伤伤残6级的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医疗补助金,6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一、工伤伤残赔偿5级能赔多少钱
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制造业简易劳动合同2、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3、停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二、惠州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如下
工伤一级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是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是百分之九十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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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20:47
患者12.28因新冠住院,用阿兹夫定后转阴,1.10医院给患者用了血必净,第一天输入时患者出现手麻、抽筋现象,反馈医生后认为是正常现象,停了一会儿继续输;第二天患者出现脸部发黄,家属怀疑是血必净导致,医生说得排查原因,不一定是血必净,之后又输了3天,患者胆红素、转氨酶值一直高居不下,截止2.20患者总胆红素470多,医院目前让我们出院,这种情况是不是医疗事故
回复:医疗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鉴定。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及协助医患双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当医疗事故争议调解不成功,患者家属可以在知道医疗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市医学会提出医学鉴定,或者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尸检应由提出异议一方交纳尸体检验费。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5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市医学会。
6、按有关规定,提出要求鉴定的一方,应先向市医学会交纳医疗事故争议鉴定费。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提出鉴定方支付。
7、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争议鉴定。
8、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及另一方当事人。
9、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是不用赔偿任何费用的;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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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7:05
母亲去世,父亲健在,老宅换三套楼房其中一套多层,2套高层,我继承母亲3个平方,怎么继承。应该每套都有我10平方吗。
回复:1、母亲去世,父亲健在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要对房屋进行分割,房产的一半归母亲所有,房产的另一半属于母亲的遗产被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协议优先;没有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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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06:26
我帮邻居垫付的医药费,报销的钱直接返回我微信上了,他现在投诉医保局想要回报销的钱,我想问的是这个报销的钱该给谁?
回复:法律分析:如果报销的钱出现了错误的问题,是要退回去的。不退回去的情况下,对方是要追究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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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16:34
农村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有相关的赔偿法律吗
回复:一般情况下,因一氧化碳中毒后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员工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单位也应当予以赔偿。员工死亡的,单位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前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员工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氧化碳中毒多发生在冬季,可引起中枢系统损伤或永久性损伤。急救主要包括脱离中毒环境、纠正缺氧、防治脑水肿等几个方面:
1、脱离中毒环境: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时,应立即打开门窗,或者迅速把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脱离一氧化碳中毒环境,停止一氧化碳继续吸入,拨打急救电话。解开衣领、腰带,注意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如果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2、纠正缺氧:一氧化碳中毒后会在人体内形成碳氧血红蛋白,影响血红蛋白携带氧气的能力,进而影响身体供氧,吸入氧气可以促使碳氧血红蛋白解离,但是效果较慢,建议选用高压氧舱进行治疗。高压氧舱治疗可以促进碳氧血红蛋白的快速解离,加速一氧化碳的清除,降低病死率并缩短病程,减少或防止迟发性脑病的发生。此外,如果发生呼吸停止,应进行气管插管,使用纯氧进行机械通气;
3、防治脑水肿:急性一氧化碳中毒2-4小时即可以出现脑水肿,24-48小时达到高峰,可以持续多天。患者可以在专业医生指导下,静脉快速滴注甘露醇或应用利尿剂,缓解症状。此外,肾上腺皮质激素能降低机体的应激反应,有助于缓解脑水肿;
4、促进脑细胞功能恢复:可适当补充B族维生素、细胞色素C、辅酶A、胞二磷胆碱等;
5、防治并发症:患者昏迷期间需要加强护理,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治肺部感染、压疮等发生。
总结:综上所述,一氧化碳中毒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般由于工伤导致的伤害国家或者单位都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金额见上面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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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18:46
您好,就是我有个亲戚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别人打了假疫苗他需要负什么责任(已经被接种疫苗的人索赔每人三万共三十万)
回复:您好,造假疫苗如何判刑
1、造假疫苗的判刑为:生产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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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