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陌生人酒后上门寻衅滋事,破坏了门帘,敲门辱骂,家人没受伤,但受到惊吓,已经报警,人被警察带走,没有监控,但有和他质问的视频,楼下有证人,但不算直接目击,间接听到,想询问赔偿程序。
回复:法律分析:1.酒后上门闹事也是属于寻衅滋事,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是寻衅滋事罪,就要负刑事责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人身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后,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只是一般性的纠纷,没有产生财产损失、没有产生人身伤害、没有产生严重后果,这就不构成犯罪。对于产生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要进行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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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7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