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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咨询用户:会员_falvzhijia**** 山西 太原 2023-03-03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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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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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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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欠钱不还最有效的办法是什么
1、欠钱不还最有效的办法是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具体如下:
(1)在诉讼开庭前,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等会导致债权人合法权利遭到无法弥补的损失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立案;
(3)进行审判后,欠债方需执行法院的判决;
(4)对对方进行庭后调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欠钱不还怎样进行起诉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费用标准:
  借钱不还的案件往往都是属于财产案件处理的,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回复于 2023-03-0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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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国家民法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的一个关系,债权就是有享有权利的这个债权人,而债务就属于负有义务的债务人。我们简单来说,我借钱给你,我就是债权人,你有还款的这个义务,你就属于债务人,这个是通俗的一个理解的方法。债权和债务是不能单独存在的,否则就会失去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的定义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六条 按份之债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第八十七条 连带之债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 、期限 、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价格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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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一名老师,我总共借了13万左右的资金给他,借钱的时候,他跟她老婆还没离婚,最近二年离婚没有离家,我这资金里面,有四万块是我妈同意借的,收利息的,总共不到二万利息,对方也同意的.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对方夫妻共同财产,我这边能处理到他们共同财产里面去吗?不然的话,对方目前没钱,打赢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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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处理共同财产,但是仅限于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如果一方是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且在配偶未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了夫妻共同财产,则该处分行为依法无效,配偶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将财产追回。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具体的说,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方式如下: 1、夫妻将该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订立的书面约定。 2、该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除了上述的,我国相关的政策、意见,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除了工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属于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或者父母明确给某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方是一名老师,我总共借了13万左右的资金给他,借钱的时候,他跟她老婆还没离婚,最近二年离婚没有离家,我这资金里面,有四万块是我妈同意借的,收利息的,总共不到二万利息,对方也同意的.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对方夫妻共同财产,我这边能处理到他们共同财产里面去吗?不然的话,对方目前没钱,打赢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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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处理共同财产,但是仅限于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如果一方是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且在配偶未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了夫妻共同财产,则该处分行为依法无效,配偶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将财产追回。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具体的说,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方式如下: 1、夫妻将该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订立的书面约定。 2、该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除了上述的,我国相关的政策、意见,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除了工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属于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或者父母明确给某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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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到借钱不还的人,首先是与其进项友好协商,尽量达成还款协议。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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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鹏律师 回复:
帮别人拿手机丢了是否要负法律责任需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当事人的手机放在别人处,或者别人借走了当事人的手机,而别人弄丢了,那么弄丢手机的一方是有责任的,而且要负主要责任,如若丢手机的一方已经要求获得赔偿,但是对方拒不赔偿,那么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保管是无偿的,并且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八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三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一个同学我帮她拿手机充电后来手机不见了并且她知道被谁偷走的但是她不找偷她手机的人赔偿找我赔偿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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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拿手机丢了是否要负法律责任需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当事人的手机放在别人处,或者别人借走了当事人的手机,而别人弄丢了,那么弄丢手机的一方是有责任的,而且要负主要责任,如若丢手机的一方已经要求获得赔偿,但是对方拒不赔偿,那么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保管是无偿的,并且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八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三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跟我对象同居了将近3年,我们的钱也是放在一起花的,我把我自己赚的钱和我有的钱都交给她那里,属于经济混同花销,2021年的时候我们一起用女友的名义和身份,跟她亲戚朋友几个人借了10多万元,在这两三年期间也还了一小部分,每个人都有进行还款,至今未还清,现在对象要跟我分手,然后要告我诈骗罪,这算诈骗吗,跟她亲戚朋友同学借钱的时候,她是在场,也知情的,她也是跟人家通过电话和视频之后借来的钱,我们一起用的,现在这总情况,第一我算诈骗吗?起诉我诈骗成立吗?第二我女友会起诉我什么?第三这个钱要怎么还?
史鹏律师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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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别人不还的
史鹏律师 回复:
1、当面找到对方协商,理智冷静的问清楚对方不还钱的原因,在对方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宽限还款时间。 2、经过协商对方没有任何还款意愿且具备债务清偿能力的,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找专业的律师催收。 3、债权人可以根据借款数额及对方的具体情形准备诉讼状到法院起诉维权。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前对象按照我的名义办理车贷和车贷分期 之前在一起两人还 现在分手了 他老推
史鹏律师 回复:
你好,朋友以你的名义贷款买的车,你就是贷款人,具有还款的义务。你还款以后,可以向你朋友追偿。你朋友无法还款那么就相当于是你自己贷款买车了,处理的方式有很多,具体如下: 1、你可以与你朋友,还有出借人协商,变更贷款协议。这样车子就是你的了,后续的贷款由你偿还; 2、让对方把车强制收回就好了,反正车不是你开,首付也不是你付,但是你的征信会受到影响; 3、最后期限还是还不上,银行会收回汽车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还剩下的贷款,如果拍卖所得不足贷款额,当事人要补足,如果多出贷款额,银行还会把多出的部分退给。当然,如果拒不执行,银行会去起诉,法院会判强制执行; 4、联系你的朋友,问一下他的态度,如果你朋友对你持消极态度,那你可以直接起诉他。 按揭买车是指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先付一部分首付,剩余部分由贷款人向购车者分期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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