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7日江南中学,家中小孩在学校坠楼身亡,是否真是坠楼未知,请问我们该怎么办需要
回复:学生在学校跳楼处理方法如下:1、如有证据能够证明学校与学生跳楼之间存在一定关系的话,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对在校学生承担的不是民法上的监护责任,而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产生的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2、学生在校外跳楼身亡,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学生自杀,学校是否应该赔偿,其有无过错是一个大前提。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首先应从学校的职责方面看,如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中有不当之处,且这不当之处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学校就应承担过错责任。学校的过错即在于他未尽到对学生的教育和管束,这种过错是需要推定的,是从未成年厶受到损害的事实来推定学校未尽到监护之职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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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