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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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工资总额。因此,如果员工的提成是在这12个月内产生的,那么这部分提成应该计算在内。但如果提成是在这12个月之前产生的,那么就不应该计算在内。另外,如果员工与单位已经签订了离职协议,协议中也应该明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和具体金额。
回复于 2023-03-17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