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工人开电动三轮车在工地门口把乙工人的腿撞伤算工伤吗
老板没买保险,要求甲工人赔偿,甲工人需要赔偿吗
回复:劳动者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是不是属于工伤,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在上下班过程中造成的,并且劳动者不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就是属于工伤。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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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3 15:19
现在不是保险公司可以垫付吗?我有垫付的义务吗?我有不垫付的权益大?
回复:发生车祸后的医疗费可以自己垫付、保险公司垫付或者肇事者垫付。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车祸的医药费,也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实践中哪一方垫付都可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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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18:20
现在不是保险公司可以垫付吗?我有垫付的义务吗?我有不垫付的权益大?
回复:发生车祸后的医疗费可以自己垫付、保险公司垫付或者肇事者垫付。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车祸的医药费,也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实践中哪一方垫付都可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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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18:18
租房合同是一年的,但是我因为工作原因只租了两个月,房东不退提押金,我是押一付三的形式,还有一个月的房租房东也不退
回复:从法律的角度说,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也约定了租赁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提前解除合同的话,出租人是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一、被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或者一方存在法定、约定的违约情形导致另一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不属于违约。
承租方的单方解除情形: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出租方的单方解除情形: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合同到期了可以退押金吗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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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21:05
社保卡未经本人同意被其他人注销了导致看病不能报销违法吗?
回复:社保卡未经本人同意被其他人注销是违法的行为。如果这种情况导致您无法使用社保卡进行医疗报销,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同时建议您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和医院,提供具体的情况和证明材料,争取及时解决问题。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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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0 12:48
免费咨询法律律师在线
回复:免费咨询法律律师在线
起诉的程序为: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二、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
四、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五、申请再审和申诉。
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
六、申请执行。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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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21:01
多个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能住酒店吗?
回复:一、没满16岁可以开酒店吗?
可以,出示有效证件并实名登记就可以入住。按照规定,每位旅客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后,才能入住酒店。年满16岁的青少年已经达到了办理身份证的年龄,所以也要出示身份证。16岁以下的青少年儿童,可以跟随成年人一起入住,同住的成年人必须出示身份证。16岁以下的青少年儿童,可以不进行登记,但必须跟随经过登记后的成年人一起入住。16岁及以上的青少年如果还未办理身份证,可以出示户口本进行登记。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二、酒店可以退房吗
可以,不需要一定是本人退房。退房时不需要开房时用的身份证,只需要房卡和住房押金单。前台转告住房部服务员退订房间,并查房,检查物品缺失情况,并报前台,没有物品损失,退房完成。如果退房超时,可以适当和前台协商处理。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住宿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旅馆登记相关信息,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核实身份后,配合旅馆登记相关信息;
(二)留宿他人,或者将登记的房间提供他人住宿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由实际住宿人办理住宿登记;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淫秽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带入旅馆;
(四)禁止从事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旅馆住宿时,应当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共同住宿。
入住具体证件种类有7类: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以独自入住酒店);
2、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港、澳回乡证、台胞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6、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
三、未成年人标准是多少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是14岁。
年满16周岁,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负全部刑事责任,但不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所以18周岁是未成年和成年的分界线,也就是成年的标志。
综合上面所说的,未满十六周岁的人还是属于没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不管是做任何的事情都需要有监护人的存在,如果想要入住酒店那么完全是不可以的,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身份证是不具备有效性,但如果有监护人的预约那么完全是可以的。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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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22:14
劳动局24小时在线咨询
回复:劳动局24小时在线咨询 进行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诉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
2、提交证据: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复印(复制)件及证据清单,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3、其它材料: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诉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3)被诉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
(4)被诉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
(5)被诉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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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20:49
子女未经父母同意擅自与医疗机构签订美容贷款不还对父母方面有什么利益伤害
回复:没有影响,贷款合同约束的是贷款机构和借款人双方,对父母并无约束力。
一、公司贷款还不上经办人怎么办
如果贷款合同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此时贷款合同对公司产生约束力。公司的贷款属于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偿还。经办人只是具体办理贷款事宜,并未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则经办人无需就公司的贷款承担责任。
二、未成年欠钱不还找父母有用吗?
未成年欠钱不还找父母有用。如果欠款人是未成年人,可以要求监护人的父母承担还款责任。这个时候找父母是有用的。如果债务人是成年人,找父母是没有用的。贷款合同只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即只能由当事人偿还,父母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开展适合其年龄和智力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代表民事活动。
三、欠款可不可以主张利息
欠款可不可以主张利息分以下情形决定:
一、如果欠款来自贷款合同,且合同约定利息,则可以以合同为主要依据计算利息,债务可以相应主张利息;
二、如果欠款不是来自贷款合同,且贷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或还款期限,则应分为两种情况:
1、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不能主张利息贷款合同对利息和贷款期限没有约定。在贷款人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借款人应当及时偿还,债权人不能主张利息;
2、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逾期还款的,可以主张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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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11:39
我是一名中专高三学,学校给我们安排了实习,但是我们并不想去做学校安排的工作,我们和老师说去自主实习,老师给我们的答复是我们不去学校安排的厂区就不给我们发毕业证,这是不是合法的呢
回复:如果不去学校安排的地方实习,实习完不成的,学校是有权不发毕业证的。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释义】本条是关于实习考核办法的规定。
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计入学生学业成绩。实习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级评定实习等次。达到合格以上等次者,方可毕业;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扩展资料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的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
第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要有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要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要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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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