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对方去法院起诉我,今天法院才联系我。之前的钱还完了,对方人死了,他老婆手里有欠条
回复:您是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如果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也规定,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据此可知,在民事诉讼中,不仅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时要承担证明责任,被告在反驳或者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时也要提供证据,否则,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虽然您已经将借款归还给某,但是,您如果要在法庭上提供出该事实来抗辩诉讼请求,您就必须提供证据。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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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