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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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法规对具有高度危险性工作的特殊企业、特殊行业的工程发包有特殊的规定,即要求发包人选择具有相应法定职业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承包人,否则,发包人应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四条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我国法律法规对具有高度危险性工作的特殊企业、特殊行业的工程发包有特殊的规定,即要求发包人选择具有相应法定职业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承包人,否则,发包人应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四条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回复于 2023-03-19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