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母亲离婚了,好像是我三岁多的时候,现在我14了是我母亲一直抚养我,我父亲这些年没有给过我一分抚养费违法吗
回复: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离婚后一方不承担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组织部门(如不承担抚养费一方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亲朋好友作工作,劝说另一方主动履行抚养协议。如果劝说无效,可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婚姻
|
2023-01-23 00:27
感情破裂离婚
回复: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婚姻
|
2023-01-23 05:36
我是家中长女,家庭矛盾不合,让父母离婚,我可以承担两个未成年弟弟的抚养费,只要他俩离婚,我也可以互相扶养他们,只要他们离婚
回复:《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婚姻
|
2023-01-23 10:07
你好!我们是协议离婚,没有房产,也没有外债,没有车贷,只是想跟他要孩子抚养权,因为他从孩子出生都没有管过,任何人都知道,现在不让我看孩子,也不让我打电话给孩子,我气不过想跟他要抚养权,因为两个孩子都想我,不想他,因为他从小都对孩子家暴,对我也是这样,我想要孩子抚养权,你们觉得我可以要到吗?
回复:你好,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除了以上几种情况之外,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一定要拿出有利的证据。法院做对孩子抚养权做出判决的时候,是考虑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证据的提供是很重要的。
婚姻
|
2023-01-23 12:17
我离婚了想要回孩子可以吗
回复: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男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男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女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大多情况下,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因此,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中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当有一方对孩子学习、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意见也是相当重要的。
三、离婚后怎么要回子女抚养权
一般来说,离婚后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1、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要回孩子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2、关于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两周岁以下的哺乳期孩子女方是有优先抚养权的。两周岁以上要先经过父母双发的协商若协商一致则可以由女方要回抚养权,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则可以予以优先考虑。
婚姻
|
2023-01-24 01:38
你好,请问父母以借款的名义抵押房子给儿子儿媳,但是没有转款依据和借条,现在儿子儿媳闹离婚,儿媳会分到钱吗?或者说这个借款就不成立?
回复:跟父母借钱买的房子没打借条的,如果子女是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子,那么房子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所有。如果是子女是在结婚登记之后购买的房子,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
一、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应该怎么分割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婚姻
|
2023-01-24 01:38
我和我老婆结婚1年半 没有原则问题就是感情不和 婚后女方贷款买的房子 女方父母出资 陪嫁辆车我出资2万 车和房子都写了我名字 离婚我能分到一部分车辆和房产补偿吗?
回复:房产归属: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
|
2023-01-24 09:04
2032.1.24 武汉市 和老婆 结婚 彩礼10万 酒席 五金 拍婚纱照 20万 装修婚房34万 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离婚后可以要求女方退回一半费用吗 没有原则问题 就是感情不和 结婚1年半
回复:可以。但要符合条件才能要回。男方要求返还的只能是彩礼,即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属彩礼,其他男方以红包形式给付女方家属的财产属赠与性质,对该部分男方请求返还时应不予认可。其次,应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为前提。
一、未领结婚证彩礼如何退
婚前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本质上是以未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赠予条件为成就,赠与未实现,彩礼仍然属于赠与方财产,那么受赠人即有义务返还赠与物。因此,给付彩后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直接向对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如果对方拒绝不退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实现自身权利。
二、结婚时彩礼钱归谁?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结婚彩礼钱法律上归谁,如果是女方未按照约定条件而导致最终婚约取消的,女方需要退还男方彩礼。如果是男方为过错方,存在欺骗隐瞒的情况,那么女方无需返还全部彩礼,可是具体情况退回部分彩礼。
2、女方以骗取财产为目的情况如果女方只是为了骗取彩礼钱而约定结婚,并且在拿到彩礼之后就立刻解除婚约的情况,这种是应该由女方完全退还彩礼全额的。
三、彩礼钱属于女方吗?
1、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约定婚约时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礼一般为女方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或者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
|
2023-01-24 09:11
时间:今年过年前后,现在状况:彩礼退还比例未协定,女方不愿退80%,(红单上写的是248000元,查家那天已结清;其他花费加红单的一起30多万,是父母凑,借来的,婚事没成是要还回去的。)然后到今天女方又说让我家走法律程序。
如果走法律程序彩礼最大能退还多少,
回复:关于彩礼返还的额度,目前法律法规中,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通常是当事人根据不同情形做了具体的要求,可参考以下数额返还彩礼:
1、双方没领结婚证且没有同居生活的或双方领了结婚证,但实际没有同居生活的,彩礼应全额返还;但如果是男方反悔的,女方返还彩礼80%左右。
2、双方领了结婚证,且同居生活的,女方提出离婚的,一年内的返还5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40%左右;男方提出离婚的,一年内的返还4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30%左右。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怀孕流产的,在此基础上再少返还彩礼总额的20%。
3、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但是又在一起同居生活的,同居关系解除后,如是女方提出的,一年内的返还6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50%左右;男方提出的,一年内的返还5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40%左右。如果女方再同居期间怀孕流产的,在此基础上再少返还彩礼总额的20%。
二、彩礼返还的标准和原则
我国《民法典》,并未对婚约及彩礼的给付标准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在婚约存续期间,当然不发生返还问题;一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婚约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续到双方的婚姻缔结,只要不符合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彩礼退还的规定的,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
彩礼满足返还条件,并不代表一定要100%返还。人民法院一般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有子女、财产的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赠与的金额、哪一方提议解除,确定返还金额婚约等,酌情决定返还比例,一般在60%~90%之间,接受礼物解除婚约的一方返还率会高于支付一方的返还率礼物比例。
婚姻
|
2023-01-24 11:48
男方想离婚,女方死活不离,现在女方怀孕六个月,怎样能最快离婚
回复:怀孕6个月想离婚的情形下,夫妻可以协商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离婚。
且起诉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除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外,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
|
2023-01-24 13:10
2岁不到的宝宝是直接判给他妈吗
回复:不是,需要双方自行协议解决,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原则上是2岁以内归女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
这一点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一般情况下孩子不满两周岁都是会判给母亲的,孩子比较小要进行母乳喂养。不过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可以变更的,只要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把资料进行递交就可以变更,去人民法院进行变更。
婚姻
|
2023-01-24 13:15
夫妻分居期间,每周末去女方那看孩子,晚上会留宿,但是分屋睡,还算分居吗
回复:夫妻分房睡不算分居,夫妻分居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在维持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终止共同生活,建立各自生活方式的情况。
但是夫妻双方虽在同一屋檐下居住,却各自分房、互不干涉的情况持续满两年的,法律上可以认定为夫妻分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
|
2023-01-24 13:18
你好,就是男女双方已经办完酒席,订完婚,办酒结婚酒,就是没有领证,给了彩礼,后来男方是同性和另外一个男的聊天暧昧记录被女方截图了,女方要退婚,怎么解决
回复: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
|
2023-01-22 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