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夫妻共同买了一套房子 男方父亲出了10万 男方房贷还了14万 现提出离婚需要女方 还他24万合理吗
回复: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自行协商如何分配财产。离婚时,对房子的归属进行约定,然后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之后剩余的贷款也由取得房产的这一方继续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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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22:09
婚后买了一套房产,结婚后男方把婚前的那套房子卖了还清了贷款,离婚的话双方怎么分割
回复:婚后买房,然后卖了婚前的房子来偿还婚后买房的债务,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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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18:09
彩礼退还问题,被起诉在30天内还,目前没钱,可以怎么申诉
回复:对于彩礼退还,执行女方拒不退还,说没钱,男方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执行。说没钱和确实没钱不一样。女方确实没有执行能力,法院将会中止执行,待其恢复执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之后,女方有固定收入时,法院会按月扣除债务,留一部分作基本生活费。
法律分析
而女方说没有钱,到底有没有钱不一定,有可能是女方在说谎。男方可以去多了解一下对方是否有可执行的存款、可变卖或者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包括有价证券、股权之类的之后,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可以提供这些财产存放位置或线索,请求法院执行。不过,男方向法院提交执行的申请后,法院就会查明女方的账户流水,冻结女方名下财产。发现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也会执行的。男女双方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归还彩礼。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来执行女方承担的债务,归还所欠债务,是女方的义务,对方不能归还,法院也会将女方列为失信人员,限制女方进行高消费,对出行乘坐的交通工具也有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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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21:34
对方出轨,拖着不离,想要多分点财产,孩子10岁,若共同抚养,孩子将来是否有父母财产继承权
回复:法律分析: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和小孩方面的分配:首先财产方面,如果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孩子方面,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出轨不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抚养权的归属取决于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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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21:34
未婚同居有一个小孩,后因感情问题分开,小孩由女方抚养,现在小孩要上二年级,没法读书,上不了学籍,学校要小孩父母分开的证明,怎么搞
回复:办理你们夫妻的结婚证,孩子无父母,不能上户口。或者交清罚款或到计生部门开具上户口的证明。因为没有结婚证是办不了准生证的,没有准生证是要罚款的。持结婚证,准生证或罚款单,出生证,双方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
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没有户口,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申请户口登记。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如果是不符合计划生育的非婚生孩子,并且没有户口的孩子应当依法登记户口,这与男女之间有没有领结婚证没有关系,如果是非婚生子女是可以在落户的时候出示亲自鉴定来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所以一定要先上户口。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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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20:03
老公多次以微信转账方式转给小三,小三买了房子,目前只有一段视频的录频,其中视频里面小三语音里面写着说什么我和儿子上楼看了我们的房间空调装好了。转账记录目前只有视频里面的录频,像这种如果如果拿这个视频去打官司告老公要求返还购房款是有多大几率胜数呢?
回复: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起诉要回,具体如下:
1、一般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由于一方日常生活的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2、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人返还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老公给小三转钱的解决方式如下:
1、如果男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配合的话,可以让男方自行打印相关的流水;
2、如果男方不配合的话,可以启动诉讼程序;
3、如果不想离婚,可以直接起诉合同纠纷,诉讼程序开始后,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男方的流水;
4、如果想离婚,可以先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调取男方的银行流水;
5、如果在银行流水中发现对方有大额支取、转账、或者消费行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合理解释。
无法合理解释的,可以主张其存在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其在分割时少分或者不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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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