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用了使用LGPL v3的项目源码,我需要注明原作者吗?
回复:GPL (不说GPL协议,因为L是License,就是协议)
授权与要求
权利:GPL 保证开发者的权利的同时为使用者提供了的复制,分发,修改的权利,你可以对该授权下的代码复制、分发、修改以及用以盈利。
要求:源代码再分发时候需要附带该协议,并且只要在软件中使用GPL了协议的产品,则本软件必须也采用GPL协议,即开源并免费。
LGPL与GPL有些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商业软件可以引用LGPL发布的库而并不开放自己产品的源代码,但如果想修改并使用LGPL下的代码的就必须同时开放自己的源代码。在商业应用上,LGPL既保证了代码被更广泛的利用,同时也很好地保护了作者的权利。使用LGPL的软件可以向GPL转换。
回复律师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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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7 11:43
孩子爸爸先于孩子奶奶去世 孩子可以代位和孩子的姑姑共同继承她奶奶的土地使用权吗
回复:可以继承。具体方法是:一、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通过遗嘱继承。
法律分析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代位继承原则上不受代数限制,但基于立法政策上的理由,也可以对其加以限制。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配偶一方先亡不发生其子女代位继承的问题,这是一致原则。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将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一般地将直系卑亲属列为被代位人,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者,由其直系卑属代位继承其应继份,而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直系卑亲属。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一般情况下是指被代位人的子女。实践中,发生代位继承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复律师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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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04:08
淘宝买了东西 卖家给我好评返现卡 这个不是犯法吗 我通过12315举报了 卖家给我打电话 加我微信 给我发了400元赔偿 合理吗?
回复:买东西好评返现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淘宝也发布了相关的规定,明确商家不能以物质或是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消费者进行“好评”,像是“五星好评”、“好评返现”和“好评返优惠券”都是严令禁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回复律师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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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21:30
移动手机号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欠费 被自动注销 然后已经有至少一两年了 被拉入了黑名单 有什么影响 怎么移除黑名单 可以消除影响吗
回复:手机卡欠费被自己注销了解决方法:1、手机卡欠费被注销就已经进入移动黑名单了。建议立即去移动补清欠款,消除黑名单。 2、实名登记的移动用户,欠费超过3个月(部分地区为6个月)后,会进入移动公司的黑名单,以后用此身份证将无法再办理任何移动业务。 3、如果当地移动的信用记录有与银行联网,那么黑名单用户也无法在银行办理新业务,如申请信用卡,办理贷款等。 4、建议立即去补缴欠款。随着国家信用档案的建立,不良记录对生活的影响会越来越大。特别提醒:亲!!一般我们手机号码无论是自己主动注销的还是,欠费被注销的,都要经过90天的冷冻期之后再重新放入号池,这个操作称之为“二次放号”想要找回号码的用户,只要把握好这90天,在这期间内办理销户复装业务,基本上重新办理回来之前用的号码。
回复律师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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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17:47
游戏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产生的视频影像,所有权属于谁?
回复:游戏主播在游戏直播时,会叙述自己的游戏经验和操作,这属于其自己的思想,当录制成为视频后,即思想得到表达,可以称之为作品,但是在实际的网络游戏直播过程中,主播会在其中宣传自身、插播广告以及对所在平台的宣传,其行为属商业行为,与个人以及平台利益有关,在此过程中,针对网络游戏软件本身的使用已然超出的合理使用的范围。而且,对于游戏直播来说,一部分直播只是简单地将游戏软件本身的画面直播出来,该直播画面著作权显然是归游戏的著作权人所有,另一部分是对于游戏操作的部分,虽然由于主播操作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画面,但是所有的数据是开发商预先设计的,游戏画面也是按照所设计的程序呈现出来的,主播不可能做到呈现游戏数据以外的画面,因此不能说明主播创作了作品。游戏直播的解说大多数也是基于游戏的客观事实,都来自于游戏本身。因此对于游戏主播直播游戏、录制视频的行为,如果没有获得游戏运营商的许可,显然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的。与此同时,平台与直播签订了合同,因而平台也同样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
回复律师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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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 21:39
民事调解,衣服图案侵权,一般怎么处理
回复:法律分析:
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回复律师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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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23:30
论文版权
回复:论文版权受到侵害如何维权?
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
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
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回复律师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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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