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同事闲聊前工作单位和我现在岗位的工作内容的客户数据,算犯法吗?我和我前同事已经在原单位辞职,我现在工作的单位与前单位是同一性质的单位,我们闲聊的内容是大家已经从前单位工作的时候已经知晓
回复: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的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客户资料对公司来说就是商业秘密,如果客户资料被已经离职的员工窃取走,最严重可能导致公司破产,根据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该员工可能会被判处三到七年左右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员工带走企业的客户名单以及技术资料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关键在于对客户名单以及技术资料的法律性质进行认定,判断其是否属于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还是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为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之所以受法律保护是由于商业秘密信息是权利人通过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研究开发出来得以使用并能够增加权利人经济利益和增利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要构成商业秘密,需要满足上述要件,且其不能仅仅反映客户的联系方式、地址等简单信息,而要反映客户的交易习惯如订单数量、承受价格等等,对于公司来讲,无论是一些长期稳定的客户还是新增的客户,这都能够保障公司的经济效益,无论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的目的是什么,都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即便窃取客户资料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签的有保密协议,公司还是可以追究该员工的违约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二、 将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修改为:“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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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07:04
对方要求使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我发送成功了电子邮件,对方邮箱自动回复“已收到,谢谢” 这是否意味着,我的电子邮件对方已接收。 如果未使用我发送的内容,是否意味着对方失职,没有我的责任。
回复:电子邮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合法真实的电子邮件具有法律效力。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将导出的邮件放在软盘中提交人民法院,经对方质证后无异议的,可打印出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附卷。如对方有异议,应由人民法院按现场勘验的方法取证,现场勘验的笔录应由双方当事人当场签字。尽管电子邮件以电子信息形式传播和收发,不如传统书证保真程度高,被篡改后不易识别,但电子邮件也有其自身优势,即其发件人和收件人为唯一,每个电子邮箱对应唯一的用户,其互联网的帐号、密码、用户名在相对时间内也是唯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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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7:54
对方要求使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我发送成功了电子邮件,对方邮箱自动回复“已收到,谢谢”
这是否意味着,我的电子邮件对方已接收。
如果未使用我发送的内容,是否意味着对方失职,没有我的责任。
回复:电子邮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合法真实的电子邮件具有法律效力。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将导出的邮件放在软盘中提交人民法院,经对方质证后无异议的,可打印出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附卷。如对方有异议,应由人民法院按现场勘验的方法取证,现场勘验的笔录应由双方当事人当场签字。尽管电子邮件以电子信息形式传播和收发,不如传统书证保真程度高,被篡改后不易识别,但电子邮件也有其自身优势,即其发件人和收件人为唯一,每个电子邮箱对应唯一的用户,其互联网的帐号、密码、用户名在相对时间内也是唯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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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7:44
知识产权律师
回复:知识产权律师是专门从事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1、什么是知识产权律师?
(1)知识产权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我国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 律师 ,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经考核批准获得证书,并依照该法规定申请注册登记,取得证书的人员。
(3)按照国际惯例,对各国实行统一的职业标准制度。根据这一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和TRIPS协议的规定精神。
(4)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经过专门的法学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历的专职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的人称为 知识产权律师 。
2、什么是专利代理人?
(1)专利代理人是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担任诉讼案件的书记员或者翻译人员的非诉讼专业人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专利代理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担任书记员或翻译人员的职责主要有:
a.负责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b.负责庭审记录工作;
c.负责庭审笔录的制作工作;
d.负责整理案卷材料及保管案卷等工作。
(3)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
1作为书记员的代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作为翻译人员的代理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4)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相关的立法规范来调整此类问题,所以目前在我国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这类人的具体身份及其权利和义务。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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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5:59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老人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老人现在离开了,退休金继承是由儿子继承还是四个儿女分配继承,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分配继承的话,老人亲孙子是否也在算在继承人里
回复:你好,老人去世的,老人实际取得以及应该取得的退休金是遗产,可以继承。遗产继承的时候首先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均等分割,但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
一、妻子死了赔偿金的分配
妻子死了赔偿金的分配应按照法定的遗产继承顺序办理。但是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父母一方过世,遗产应该如何继承
(1)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法定继承人应如何分配遗产
被继承人去世时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和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当然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在分割遗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时候要照顾;第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是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第三、有扶养能力、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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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4:54
网络销售侵权商品
回复:网上宣传销售专利侵权产品,法定最多赔多少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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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00:48
商标侵权,第二被告,被要求承担10万以内的赔偿责任,在调解阶段,应该主动去调解吗
回复:商标侵权产生赔偿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协商一致的出具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法院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商标侵权的认定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具体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4、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二、当事人拒绝调解还可以调解吗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后,其不可以直接进行调解。因为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受理纠纷,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愿。
《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必须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为前提,一方当事人申请,另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虽可受理,但不能强制其进行调解。
另外,在调解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当事人申请调解后又撤回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不得强制调解。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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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9:22
商标侵权
回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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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9:14
我想专门拍摄一些模仿别人mv的视频,比如音乐的mv,或者电影中的有名场景,然后按照原版1:1模仿,视频制作完成以后播放模仿的和原片,这算侵权吗
回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模仿他人创作的视频,对视频进行歪曲、篡改的,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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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01:26
开了一家网店,被方正字库投诉侵权
回复:侵权行为已经发生并且收到方正字库的警告函,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涉事字体全部撤换掉,协商解决。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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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5 15:21
3+2 上大专第三年要去实习 他说不可以去自主 但是我要自主 他说会影响 卡我档案 是不是真的
回复:你是学生,被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学校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因此根据以上的规定,学生是可以自己找实习单位的,学校并不能强制。
3、同时,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4、因此,学校应当安排学生进行相关专业的实习,否则是不恰当的。
5、可以与学校协商,要求学校予以纠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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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20:21
请问一下,初三生在学校一天学习13个小时(从早6:00——晚9:00不算午休和晚休)这个作息时间算合理吗
回复: 教育局局长杨晓棠曾明确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强迫学生参加晚自修:“除个别寄宿制学校外,按规定,小学、初中均不得强迫学生回校晚自修。即使是寄宿制学校,晚自修时间也不能超过两小时。”严禁义务阶段学校进行周末“补课”,防止恶性竞争。
“对于学校来说,要争取好的高考成绩、好的中考成绩,但这样就表示对学生的未来完全负责了么?”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学生健康比成绩更重要,学校应该首先对学生的身体健康以及心理健康负责,适当给学生“减负”。而教育局对于每门科目所用的参考书、习题册的数目也是有一定限制的,学校不能盲目给学生增加课业安排。
该负责人还表示,如果接到有学生的投诉,将会派有关人员到学校调查课程安排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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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13:58
别人二次创作设计的图片我拿来使用进行制作周边产品对这个二次创作是侵权吗 例如机器猫 别人画了个创意的订单猫我使用了他的图片 他能投诉或者对我进行维权吗
回复:算。
二次创作构成了侵权,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是指利用现有的文学作品、图像、电影、音乐或其余艺术作品。
这些作品被称为“二次创作物”。
如果未经原作者许可,对原著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修改,或者在创作中引用了原著的大量内容,其行为可能构成对改编权的侵犯,并可能被原作者追究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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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6 20:18
A拍摄了一张风景照片,请B帮忙将其绘制成某一风格的图画并向B支付报酬,之后A用此图画参加C公司卷板活动并获奖,并且此图画可能被C公司商用制作产品盈利,请问是否对B构成侵权,后果如何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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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18:45
对别人商标提出撤三申请,必须提供商标使用证明及品牌认证证书么?
回复:商标撤三申请过程中需申请人提供主体证明文件和委托文件等材料。本文将为您介绍商标撤三申请所需资料的内容要求与格式要求。
商标撤三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资格证明。个人申请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类申请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详情请参见下文的申请人资格证明。
申请人委托文件。详情请参见下文的委托文件要求。
被撤销商标未进行实际使用的说明。资料上传以下任意一种即可,格式要求为PDF。
订单中固定格式文本。
自撰理由书,即撤销此商标的理由。
如有直接证据需提供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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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