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从八月27号工作到九月九号,9月十号就不想去了,合同也是签过了的,请问不去直接辞职会被扣光工资吗
回复:你好,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即便已经签署,劳动者仍有权离开,具体方式如下:
其一,职工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友好磋商,达成双方共识后撤离劳动关系;其二,若已过试用期,则须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如仍处于试用期,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其三,若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劳动者可通过单方行使解除权予以解决:
例如,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依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者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及约定及时、足额地发放员工工资;又或者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被认定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
此外,职工作为弱势群体,当所在单位出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效力丧失的情况,也应给予支持和保护;
再者,处在上述规定情况下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立即行使解除权,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参与处理:
首先,因为用人单位的错误指挥或强硬命令使得风险作业危及其人身安全;
其次,用人单位采用暴力行为、威胁手段或是非法束缚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劳动者继续劳动等。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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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03:13
学校能不能不让休学
回复:不可以,须由本人或者监护人提出申请。
1、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需要中断学习三个月以上者,由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证明),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并发给休学证书。
2、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确有正当理由必须休学者,须经所在学校同意,所在教办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
3、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尚不能复学者,须办理续休手续;已能复学者,经学生家长申请,交验有关证明后按休学时的管理权限办理复学手续。复学后,由学校编入适当班级就读。
一、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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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23:26
不干了直接走了没有提前说并且没有签合同不给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回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老板拒绝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与老板协商解决;
2、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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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22:13
试用期提离职 公司要求扣除一千材料损失费跟百分之二十工资
回复:法律分析: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公司试用期扣除我20%工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扣除的应是全部工资的20%还是绩效工资的20%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通过扣除工资抵消经济补偿,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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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