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山东省德州市干的工地公司拖欠工资法院起诉的话有多大胜算?
回复:从判决的角度说,胜算概率很大。
前期在劳动监察大队和公司进行协商,你已经拿到了重要证据,就是加盖公司财务章的工资欠条,表明你之前是他们公司员工,欠薪数额已经明确,给付方式也已经明确即分期给付。现在已经两个月没有给你发钱,说明前期一直在给你打款,工资欠条+打款记录,能够互相验证,还可以确定每次分期金额。有了这些证据,去法院起诉,法院基本上会判如所请。
问题的关键在于判决的执行,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等于一纸空文。本案还牵涉公司的法人不是实际经营人,并且老板说公司账户上没有钱,所以要了解公司的股东和出资情况,以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再综合确定问题的解决方案,比如诉谁、如何诉、如何执行,还是考虑其他解决方案,这就需要统盘考虑了。
关于让老板坐牢的问题,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才构成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罪,所以本案中让老板坐牢的可能性不大。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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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18:25
在学校,被人造黄谣,经常用身体方面侮辱女性,屡次不改 ,影响了我的日常说话和名声
回复:在公众场合公然用语言侮辱女性的,是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侮辱罪。
侮辱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
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刑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侮辱他人的行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3、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4、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跨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当众胁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泼洒粪便等污秽之物;当从胁迫被害人与尸体进行接吻、手淫等猥亵行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
(二)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本罪主体。对于以期刊杂志刊登侮辱、诽谤他人文章的。任何期刊凡违反本规定,刊登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区别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收入、停止出售、没收或销毁违法期刊、定期停刊、停业整顿、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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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22:42
我想问问疫情期间,阳性正式工享有有薪休假,我更劳务签的合同有没有,2,合同上写有你在工作期间不能请假这种合同做数吗
回复:有。疫情期间没有上班的也有工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疫情期间有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疫情期间有工资的,如果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有签合同但是还没转正因为疫情没上班有工资。签署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前的劳动关系已成立,应当支付工资。疫情期间试用期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疫情期间工资的规定:
1、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对于工资,隔离期间发放的工资肯定不是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正常出勤状态下即可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3、如果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中,工作人员受到其他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要素的,如去救治病人的路上因车祸受伤的,或者按照规定视同工伤的,属于工伤。
4、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的,按照工伤保险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当按月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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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00:45
未成年人,我在学校被人打了,去医院验伤,没有伤,那验伤的钱是不是该对方出
回复:
打人方出检查费用。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一般来说应由打人的一方出检查费,双方都有责任的,检查费由双方共同承担,根据过错确定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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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 23:37
嘉兴 2022年3.9日领的结婚证,没有办酒席 没有给彩礼, 2023年1.12日办的订婚宴 给了彩礼三金,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我方想退回彩礼和三金
回复:如果三金不属于彩礼的,则离婚自然不需要退还;如果三金属于彩礼的,则离婚一般也不需要退还;
但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双方最终离婚了,作为彩礼的三金是需要退还的。
一、退婚彩礼三金要退么
如果男方要退婚的话,彩礼三金是需要退还的,虽然给女方彩礼属于赠与行为,但该赠与行为是以结婚为前提的,所以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则需要返还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男方要退婚,则双方是处于未登记结婚的状态,男方给与的彩礼就需要退回。
二、婚前的转账离婚需要退还吗
婚前的转账离婚是否需要退还要看转账的性质。如果转账是不以结婚为条件的无偿赠与的,则离婚不需要退还;如果转账的性质是借款的,则不论离婚与否都需要偿还;如果转账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具有彩礼性质的,则离婚时一般也不需要退还,除非存在下列情况的,则离婚时需要退还给对方:
一、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二、婚前给付这部分转账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三、离婚后金银首饰需要归还吗
离婚金银首饰一般不需要退回,但如果是属于彩礼的,且存在下列情况的,则首饰应当退还:第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并未实际共同生活,并且金银首饰如果是作为彩礼赠送的话,是可以要求退回的。不过法律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决定是全部归还还是部分归还。如若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是根据时间的长短来协商是否退回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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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7:55
朋友捡到的手机,我去归还的,失主主动给我1000块,放到我的手上,后来这笔钱被他抢走,这1000块是归他还是归我?谢谢
回复:捡到手机不归还派出所的处理方式有责令捡到手机者应当交还失主;拒不交还的,属于侵占行为,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告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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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2 00:49
寒假工中途有事需要辞职,店长要旷一罚三。
回复:法律分析:旷工离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旷一罚三,首先要看这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合法成立,并经过相应的程序进行了公示、备案等;如果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程序颁布规章制度,严格意义来讲这个事不合规的。其实最主要的是看有没有写在厂规厂纪里面,如果厂规厂纪里面明确作出了处罚规定;同时劳动者又无故旷工的话,厂方是可以做出相应的处罚的。劳动法没有规定员工旷工,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扣钱罚款,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旷工当天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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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00:12
八年前酒驾,现在醉驾,血检115可以申请缓刑,或免于起诉吗
回复:法律分析:
醉驾是可以免于起诉的。中国的人民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醉驾是可以免于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 第四款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 第五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衍生问题:
醉驾免除刑事处罚的条件是?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死亡的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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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2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