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会议室抽烟,随后把烟头丢在垃圾桶,然后垃圾桶冒烟,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公司安全部门知道后,直接罚款500元.理由是造成安全隐患。我就想知道这个罚款合理嘛
回复:单位有罚款权,但与行政机关的罚款权不同,不具公权属性。劳动者违法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可警告、罚款,但罚款数额应合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第十六条。
法律分析
单位有罚款的权利,但该权利与行政机关的罚款权是不一样的,不具有公权属性。若劳动者有违法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但是罚款的数额要合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拓展延伸
单位罚款金额的合理性评估及相关法律依据
单位罚款金额的合理性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应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单位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的规定。其次,需要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以确定罚款金额的合理性。还应考虑单位的经济实力和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失程度。在评估过程中,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进行权衡和比较,确保罚款金额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不至于过高或过低。因此,单位罚款金额的合理性评估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公平、公正的法律执行。
结语
单位罚款的合理性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幅度、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影响范围,单位的经济实力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失程度等。在评估过程中,应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进行权衡和比较,确保罚款金额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不过高或过低。只有这样,单位罚款才能实现公平、公正的法律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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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18:55
我在公司会议室抽烟,随后把烟头丢在垃圾桶,然后垃圾桶冒烟,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公司安全部门知道后,直接罚款500,我就想知道这个罚款合理嘛
回复:单位有罚款权,但与行政机关的罚款权不同,不具公权属性。劳动者违法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可警告、罚款,但罚款数额应合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第十六条。
法律分析
单位有罚款的权利,但该权利与行政机关的罚款权是不一样的,不具有公权属性。若劳动者有违法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但是罚款的数额要合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拓展延伸
单位罚款金额的合理性评估及相关法律依据
单位罚款金额的合理性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应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单位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的规定。其次,需要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以确定罚款金额的合理性。还应考虑单位的经济实力和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失程度。在评估过程中,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进行权衡和比较,确保罚款金额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不至于过高或过低。因此,单位罚款金额的合理性评估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公平、公正的法律执行。
结语
单位罚款的合理性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幅度、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影响范围,单位的经济实力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失程度等。在评估过程中,应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进行权衡和比较,确保罚款金额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不过高或过低。只有这样,单位罚款才能实现公平、公正的法律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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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18:50
寒假工17岁过年3倍工资能不给买
回复:律师分析:
寒假工过年上班不给三倍工资不违法。寒假工兼职是没有劳动关系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三倍工资指的是如果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额外再支付300%工资作为加班费,不包括应该支付的那一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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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00:00
驾驶员有权拒绝加班吗
回复: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加班,需要与职工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职工是有权利拒绝加班要求。而要是服从了单位的加班安排,那么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加班费,所以单位安排加班但是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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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1 20:12
我想问问疫情期间,阳性正式工享有有薪休假,我更劳务签的合同有没有,2,合同上写有你在工作期间不能请假这种合同做数吗
回复:有。疫情期间没有上班的也有工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疫情期间有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疫情期间有工资的,如果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有签合同但是还没转正因为疫情没上班有工资。签署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前的劳动关系已成立,应当支付工资。疫情期间试用期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疫情期间工资的规定:
1、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对于工资,隔离期间发放的工资肯定不是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正常出勤状态下即可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3、如果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中,工作人员受到其他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要素的,如去救治病人的路上因车祸受伤的,或者按照规定视同工伤的,属于工伤。
4、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的,按照工伤保险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当按月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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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