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不发工资,说我直播号对公司造成了影响,被平台举报疑似开大小号直播
回复: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单位不按月及时支付工资时,员工可向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员工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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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2 21:42
您好,请问大学生无教资在教培机构做一对一家教违法吗
回复:您好,大学生一对一家教是合法的,但是做家教也要熟悉一定的政策,比如说双减政策明确说明大学生要想开展家教兼职活动就一定要考教资,不然就属于违法行为。此外还要注意一些别的政策,比如说政策禁止补习哪一门科目。
对于差生孩子,家长在请家教时一定要宁缺毋滥,同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请家教一定要征求孩子个人意愿;
如果家长不顾孩子的实际水平和自身的潜能;硬性安排家教辅导,而且期望值过高,很可能会由于孩子升学考试心理压力过大而达不到预想的效果。
(2)一定要请有经验、有时间的家教;
最好是教过同年级且有明显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家教。他们对所辅导科目的教材、大纲和考试要求掌握得比较准确,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3)家教辅导内容一定要与学校进度同步
家庭应有针对性地对孩子进行点拨和提高。备考资料和练习题以本地区编写的为主,不要随意扩展知识内容和加大难度。
(4)家教辅导的学科不能过多
应根据孩子的学习情况和个人要求,重点选择一科最多两科进行家教辅导。千万不能所有考科全面开花,不给孩子一点休整时间。否则,个别的学生会出现“外边请家教,课上睡大觉”的现象。
(5)家长给孩子请家教辅导不能相互攀比
应根据孩子的真实学习情况而定,自觉的孩子可以任其自由发展,对于懒惰,学习落后的孩子,加以适当的督促,有需要可以请家教老师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激发孩子的兴趣,传授其学习方法。
(6)孩子的前途不能“乱投医”
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
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不同的学历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伪造虚假招生信息
不法分子或中介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公示录取名单、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鼓吹有内部关系
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招生机构的“朋友”、“校友”、“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机动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降分录取未达线考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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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6 17:16
今天上午我跟同学聊天吵到了另一个同学睡觉,他可能叫了我一下我没听见,然后他拉着我的袖子很凶的说了一句你没听见我说话吗,然后我就气到了说管你什么事,后面吵了起来,我看他得样子想打我,我就说你想打我?你敢吗。然后就上课了,老师过来了,下课后我是越想越气,就准备再找他理论,语气有点凶,他反手就对我耳朵后面来了一拳,我耳朵就打出血了,(ps我们都成年了)请问我要付什么责任和他要接受怎样的处罚
回复:打架被打伤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索赔。被打伤了,被害人可以保留证据,到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可以报警。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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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21:13
我找在网上招聘女孩子来夜场上班,这种属不属于违法以及违规行为呢。
回复:法律分析:如果仅仅是在夜场陪唱,那么你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涉嫌到卖淫、吸毒等行为你将会面临刑事责任的问题。如果他们有卖淫行为,而且客人是你介绍的,那么你会可能涉嫌介绍卖淫罪。如果他们在你管理的地方有吸毒行为,或者你提供毒品的话,那就会可能构成容留吸毒或贩卖毒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且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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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7 19:18
高中毕业之后打暑假工,公司交了社保,我大一的时候还领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影响吗
回复:一.不影响。
1.学生打暑假工,需要交社保,不影响以后的学业;
2.可能影响应届生身份社保缴纳时间长,所领的退休工资就会比较高,这一点很多人深有体会,因此,社保对多数人而言很重要;
3.对于想考事业编或是公务员的同学,最好不要在大学期间缴纳社保,但是在大学期间停了社保就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毕业之后,没有考“编制”的打算,则无任何影响,私企主要看学历和能力。
二.暑假工需要交社保吗?
暑期工没有规定必须缴纳社保,暑期工一般是在校学生,关系还在学校,且为未成年人,与用工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应归类为雇佣关系,故劳动法律法规对于缴纳社保的规定对其没有约束力
三.关于社保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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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21:02
我做某一些项目,和客户说都是说成功率是在90%以上,最后基本上都没有成功,这种犯法吗?
回复:法律分析:如果是以合同的形式做的承诺,如果做不到,肯定会被法律追究。但如果只是相互之间的口头承诺,做不到的话只是道义上的谴责,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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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16:26
你好,在网上认识一个人6天,现在我处对象了,要和他划清界限,他说要自杀,并威胁说来学校找我,警察会来找我。
回复:你好,可以报警。恐吓威胁行为按情节轻重来分别处理。
一、情节轻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情节较重的按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处理。法修正案(八)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法修正案(八)公布后,我国现行法律中虽没有以这个威胁恐吓罪名称命名,但实际上已经有了刑事处罚威胁恐吓的条款,那就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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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03:22
我买的茶树菇种子,大约20万,现在还没有出种植物,种子已经有明显坏掉的迹象这个可以申请赔偿吗?可以退货吗?
回复:种子有问题赔偿方法:1.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
2.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
法律依据
《种子法》第四十五条
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属于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责任的,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追偿。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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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13:57
精神病人结婚可以不跟医院讲清楚吗这个有官司打吗
回复:一、精神病隐瞒结婚犯法吗
1、患有精神病隐瞒病情结婚的,并不是犯罪的行为,但是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禁止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医学上进行鉴定。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2)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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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23:37
大学生被人殴打
回复:在大学被人打了怎么办:1、在大学被人打了,应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校领导及时处理。2、大学生在大学打架根据大学生打架的具体情形,若是较为严重的将会有判刑的可能,因此当事人造成故意伤害罪。在我国国家的刑法规定中,大学生属于成年人,滋事打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正常人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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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20:09
被人指使使用他人财产导致破坏,问题归咎于谁
回复: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一般是检察院提起诉讼,或者是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损坏他人物品拒绝赔偿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对方是故意毁坏,并且数额比较大,那就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另外对方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谁可以告?
这种针对犯罪嫌疑人故意损害自己财产的行为,必须在刑事法院一审宣判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为故意损害公私财产罪不属于私起诉案件,作为受害者,通常不能直接提交刑事法庭。诉讼被害人只需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起诉由检察机关进行。
如果仅仅是民事案件,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构成刑事案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多少?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故意损坏他人财物700元的情形,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果行为人损害相关人员财产,拒不赔偿,可以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人故意破坏他人财产,则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情节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数额巨大,将被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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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23:09
我是寒假工,什么合同都没第一天直接上岗干的,过年那几天工资没翻倍就给我们发正常日的工资怎么办
回复:法律分析:如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的话,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翻倍;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属于属于雇佣关系,如果单位拖欠雇佣期间工资的,属于民事纠纷,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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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4:32
律师您好,我租房前向房东付了定金500元(因人在外出差让他帮忙留下房),回来后得知房租不包物业费(之前不知道),与房东再次协商房租费用无果,准备不租了,但是他不愿退定金,这种情况怎么办?
回复:您好,先协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房屋时没有约定物业费的,租赁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而在实践中物业费一般是房东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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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