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不发工资,说我直播号对公司造成了影响,被平台举报疑似开大小号直播
回复: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单位不按月及时支付工资时,员工可向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员工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综合
|
2023-08-02 21:42
您好,请问大学生无教资在教培机构做一对一家教违法吗
回复:您好,大学生一对一家教是合法的,但是做家教也要熟悉一定的政策,比如说双减政策明确说明大学生要想开展家教兼职活动就一定要考教资,不然就属于违法行为。此外还要注意一些别的政策,比如说政策禁止补习哪一门科目。
对于差生孩子,家长在请家教时一定要宁缺毋滥,同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请家教一定要征求孩子个人意愿;
如果家长不顾孩子的实际水平和自身的潜能;硬性安排家教辅导,而且期望值过高,很可能会由于孩子升学考试心理压力过大而达不到预想的效果。
(2)一定要请有经验、有时间的家教;
最好是教过同年级且有明显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家教。他们对所辅导科目的教材、大纲和考试要求掌握得比较准确,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3)家教辅导内容一定要与学校进度同步
家庭应有针对性地对孩子进行点拨和提高。备考资料和练习题以本地区编写的为主,不要随意扩展知识内容和加大难度。
(4)家教辅导的学科不能过多
应根据孩子的学习情况和个人要求,重点选择一科最多两科进行家教辅导。千万不能所有考科全面开花,不给孩子一点休整时间。否则,个别的学生会出现“外边请家教,课上睡大觉”的现象。
(5)家长给孩子请家教辅导不能相互攀比
应根据孩子的真实学习情况而定,自觉的孩子可以任其自由发展,对于懒惰,学习落后的孩子,加以适当的督促,有需要可以请家教老师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激发孩子的兴趣,传授其学习方法。
(6)孩子的前途不能“乱投医”
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
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不同的学历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伪造虚假招生信息
不法分子或中介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公示录取名单、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鼓吹有内部关系
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招生机构的“朋友”、“校友”、“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机动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降分录取未达线考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综合
|
2023-04-06 17:16
今天上午我跟同学聊天吵到了另一个同学睡觉,他可能叫了我一下我没听见,然后他拉着我的袖子很凶的说了一句你没听见我说话吗,然后我就气到了说管你什么事,后面吵了起来,我看他得样子想打我,我就说你想打我?你敢吗。然后就上课了,老师过来了,下课后我是越想越气,就准备再找他理论,语气有点凶,他反手就对我耳朵后面来了一拳,我耳朵就打出血了,(ps我们都成年了)请问我要付什么责任和他要接受怎样的处罚
回复:打架被打伤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索赔。被打伤了,被害人可以保留证据,到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可以报警。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合
|
2023-03-30 21:13
我找在网上招聘女孩子来夜场上班,这种属不属于违法以及违规行为呢。
回复:法律分析:如果仅仅是在夜场陪唱,那么你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涉嫌到卖淫、吸毒等行为你将会面临刑事责任的问题。如果他们有卖淫行为,而且客人是你介绍的,那么你会可能涉嫌介绍卖淫罪。如果他们在你管理的地方有吸毒行为,或者你提供毒品的话,那就会可能构成容留吸毒或贩卖毒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且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综合
|
2023-03-27 19:18
高中毕业之后打暑假工,公司交了社保,我大一的时候还领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影响吗
回复:一.不影响。
1.学生打暑假工,需要交社保,不影响以后的学业;
2.可能影响应届生身份社保缴纳时间长,所领的退休工资就会比较高,这一点很多人深有体会,因此,社保对多数人而言很重要;
3.对于想考事业编或是公务员的同学,最好不要在大学期间缴纳社保,但是在大学期间停了社保就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毕业之后,没有考“编制”的打算,则无任何影响,私企主要看学历和能力。
二.暑假工需要交社保吗?
暑期工没有规定必须缴纳社保,暑期工一般是在校学生,关系还在学校,且为未成年人,与用工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应归类为雇佣关系,故劳动法律法规对于缴纳社保的规定对其没有约束力
三.关于社保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综合
|
2023-03-23 21:02
我做某一些项目,和客户说都是说成功率是在90%以上,最后基本上都没有成功,这种犯法吗?
回复:法律分析:如果是以合同的形式做的承诺,如果做不到,肯定会被法律追究。但如果只是相互之间的口头承诺,做不到的话只是道义上的谴责,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合
|
2023-03-16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