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办了酒席,但是没有办结婚证,现在分手了,当时我就家给了10万彩礼,现在分手了能要回来吗。
回复:可以要求退回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结婚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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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37
事情是这样的,我前任打电话骚扰我,然后我现任接电话,两个人就吵起来了,然后就见面去了,然后他们那边一过来就撞人,顶人骂人,然后就两边打起来了,对面带了刀拿出来了,也砍了一下,但是我朋友躲开了,后面对面和这边警察有点关系,对面过来了两个人估计把刀带走了,没有找到刀,这个问题是怎么样的?
回复:分手后被骚扰可报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者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但警察需确保骚扰行为构成性骚扰后才会受理。多次警告无果可报警,让警察进行警告。
法律分析
分手后一直被骚扰可以报警。如果构成骚扰行为,严重影响到生活,是可以报警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进行投诉。如果不造成性骚扰的前提下警察是不会受理的。但要是多次警告无果的话可以报警,让警察对其进行警告。
拓展延伸
分手后前任骚扰如何应对?
分手后,如果前任对你进行骚扰,你可以采取一些应对措施来保护自己。首先,保持冷静,不要与其产生冲突。其次,收集证据,包括保存通话记录、短信、邮件等,以便在需要时向警方报案。第三,与亲友分享情况,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建议。同时,考虑限制前任的接触,例如屏蔽其电话号码、社交媒体账号等。如果骚扰持续且严重,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申请保护令。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心理健康,寻求专业心理辅导帮助,以应对这种困扰。记住,你有权利拒绝被骚扰,保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
结语
分手后,如果受到骚扰,可以采取合法手段保护自己。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如果骚扰行为严重影响到生活,可以向警方报案。在此过程中,保持冷静,收集证据,并与亲友分享情况,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建议。同时,考虑限制前任的接触,申请保护令,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心理健康。记住,拒绝被骚扰是您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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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20:26
和女友分手了 花的钱可以还给我吗
回复:给女朋友花的钱分手了是否可以要回来,分情况:
1、关于是否需要偿还该笔款项,需要以给付款项的性质决定:
(1)如果该笔款项定义为借贷或者不当得利,或者是以结婚为特定目的的赠与,则女方需要返还;
(2)如果是借款,出借人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如果该笔款项定义为普通赠与,则女方不需要返还该笔款项:
(1)婚恋关系中当事人实施的小额给付如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的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可不予返还;
(2)除此之外,还有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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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17:19
包工头欠工资,找公司,公司要包工头开结算单,现在包工头不见人。劳动局 派出所 清欠办都不管,都只要结算单,该怎么弄
回复:1、包工头欠民工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
(1)和用人单位协商;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4)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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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