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疫情期间翻越校墙属于违纪还是违法行为
回复:翻墙进学校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对于强行闯入校园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外来人员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日,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非本校教职工及常住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2、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表明身份出示相关证件,说明事由,在征得学校值日教师同意后,在门卫室进行来访登记,方可进校。
3、学生家长进校与老师交流或找孩子,必须事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告知门卫人员后,再登记进校。
4、家长送孩子上学只能到大门口,特殊情况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幼儿园家长接送孩子进入校园,必须佩带接送卡,而且只能步行。
5、严禁学生上学迟到,特殊情况迟到的,必须在门卫室填写迟到情况说明,方可入校。年龄较小的由门卫人员送至班级,家长不得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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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3 18:54
十一岁小孩逆行骑车与我方十六岁小孩相撞,导致我放小孩门牙磕掉了一颗,请问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牙齿的赔偿怎么计算?
回复:根据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在这个案例中,如果那个逆行骑车的小孩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的监护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至于牙齿损失的赔偿问题,应该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具体金额应该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双方协商或者法院进行认定。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般来说,赔偿金额包括公共事故费用、医疗费用、交通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等。建议双方到当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相关规定,以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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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6 23:24
我是感染生,我被同班同学造谣,说我和异性朋友关系不正当,讽刺内涵,造谣辱骂,话非常难听
回复:如果你想采取法律行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1. 收集证据: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社交媒体信息等,以证明对方的言论和行为。
2. 寻求帮助:如果你在学校,可以向学校的辅导员或校长寻求帮助。如果你在工作场所,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寻求帮助。
3. 联系律师:如果你想采取法律行动,可以联系律师咨询相关法律程序和细节。
4. 提起诉讼:如果你决定提起诉讼,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
5. 参加庭审:在庭审期间,你需要出庭作证,并提供证据支持你的诉讼。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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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00:18
您好,是这样的。我制作了一张图片,样式为报纸,这份报纸里人名地名都是架空的,不作商用不盈利,但会在微博公开发这份报纸(图
片)。其中引用了两篇百度上搜
索到的文章,并标明了出处和作
者。另有一栏,依据公安部官网
出台的新规定,虚构了一则案
件,并标明此为虚构。请问这样
子,我有侵犯到原作者权益吗,
虚构的案件有没有触犯到什么
回复:您好,转载别人的图片注明出处了侵权看实际用途。
如果没有商业营利目的,并且注明出处,不损害作者名誉、财产、权利,则属于合理使用,不属于侵权
著作权合理使用有以下特征:
1、合理使用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须支付报酬。
2、合理使用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
3、合理使用所限制的是著作财产权,不影响著作人身权,即使用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合理使用方式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记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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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