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民办教师,已在本校教了十三年,上学期,校长去本地教育局投诉我下班后帮学生有偿补课,现在老板要我一学期巡堂,扣除3000元,出了通告,我也签名了。老板借这次机会不想要我,叫我辞职,我不想辞职,我该怎么办?可以培偿?
回复:学校违法违规收费补课,教育主管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国家三令五申明确规定,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违规补课,特别是占用学生休息时间、收取学生费用的补课,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早就三令五申、严令禁止。也就是说,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补习班、特长班或其他形式的教育机构,都必须获得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否则就是非法办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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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3 19:45
对方起诉我名誉侵权
回复:一、
被起诉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被人起诉的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
被告对管辖权无异议的,应诉答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证据: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
(三)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名誉权起诉
二、
名誉权侵权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三)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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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06:25
请问主动离职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吗
回复:自己主动离职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只有用人单位辞退的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金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对劳动者的劳动补助。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向当地的失业主管部门申请失业金的领取。
领失业金需要哪些证明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以上表格;
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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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5:15
请问自己主动离职能否申请失业金
回复:自己主动离职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只有用人单位辞退的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金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对劳动者的劳动补助。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向当地的失业主管部门申请失业金的领取。
领失业金需要哪些证明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以上表格;
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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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