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六号上午十一点在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胡吉尔台村车辆失控侧翻导致四伤一死,现在对这个死者的的赔偿怎么弄
回复: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车祸致人死亡如何划分责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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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20:26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在新疆伊犁那边没有签劳动合同 没有买社保 长达9个月的时间没有发工资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讨薪和索赔
回复:你好,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
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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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 12:56
酒驾吹气80,血检会不会很高?
回复:酒驾吹气测试和血液测试是两种不同的检测方法,其检测结果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如果酒驾吹气测试结果为80mg/100ml,那么相应的血液酒精含量约为0.16mg/ml左右。但是由于每个人的身体代谢不同,饮酒量、饮酒时间等因素也会影响到血液酒精含量的测定结果,因此对于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当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5mg/ml以上时,就可能对人的健康造成较大的危害。建议大家不要饮酒驾车,以免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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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20:03
轻伤二级怎么赔偿
回复: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是抚慰金精神损害、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药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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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0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