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有公司对外打广告称自己品牌为“五恒”领域的源头厂家,这个违反广告法么
回复:在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等,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曾获荣誉等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及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证明材料,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等五类情况,将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要受到相应处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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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10:42
我向最高法提出了申请再审书,且已经收到由最高法收文专用章盖过的回执,已经6个月了,我未收到任何形势的回复
回复:法律分析:法院收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书后,会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再审申请书的副本,法院决定再审后,应该在三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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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10:42
17年婚内买了一辆车,车在我名下,19年离婚,离婚协议上没有提到这辆车,离婚后车一直在对方手上,没有过户,然后现在对方开车撞死人了,我会受到连带责任吗?可能会承受到什么样的责任?
回复:如车辆已经以买卖方式实际交付受让方使用,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前提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这辆车这一方责任的,由实际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的损害赔偿宿诉讼主体是谁
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损害赔偿的主体一般是车辆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子查到违章非本人驾驶怎么办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
车辆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主体一般为实际支配车辆的买车人。即机动车买卖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要是出卖人将车辆交付给了买车,人便完成了所有权的变动,是否必须办理过户手续,不是双方的强制性义务也不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标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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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00:04
QQ不雅视频被别人发布出去
回复:法律分析:散布他人不雅视频是违法的。偷拍、散布他人不雅视频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等。散布他人不雅视频,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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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6:23
快手平台规则禁止私下交易,一个作者主页挂着他联系方式,就是让我们加了私下交易,我看着他主页的联系方式QQ号加了他,我当时还是未成年,我说我充钱受限制了,他让我去拼多多买积分,然后抽,第一颗他并没给我抽出水晶,他说第二颗继续抽不用再交一次钱,他给我第一颗保底出的,花了118代抽加我自己买积分的钱,第二颗又抽花了500多,就90次了,接下来不就是等着361保底,六块抽一次。我说我不想抽了,我想他把代抽费退了,他不同意。然后我就在他作品评论区评论了我的想法,我说还是找淘宝靠谱点。他就私信我说他要找律师解决。我就是觉得我这118花的很冤,他一直不同意退钱。
回复:如果自己的产品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产品,且商品在退化期限内的,可以与在网上与店家取得联系,要求对方退货,如果对方不退货,告知对方其违法行为,迫使对方履行退货义务。
一、卖家收到退货后拒绝退款的处理办法:
(一)如果自己的产品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产品,且商品在退化期限内的,可以与在网上与店家取得联系,要求对方退货,如果对方不退货,告知对方其违法行为,迫使对方履行退货义务。
(二)如果消费者买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在退货期限内商家拒不退货的,可以拨打12315举报电话,直接投诉商家。举报之前先保留所有单据,聊天记录,消费记录等材料,作为证据资料。
(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退货的理由不合理,且影响二次销售的话,商家是有权利拒绝退货退款的,哪怕是申请平台客服的介入,也是无法进行退货、退款服务的。
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第三条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
第四条 消费者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第五条 鼓励网络商品销售者作出比本办法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第六条
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若未申请退款退货,请先发起退款退货申请;若已经申请退款,请关注退款超时并及时修改退款协议避免退款关闭。如果数额比较大,我们要保存我们的转账记录,以及收款人的联系方式,截图告知卖家,如果不退款,我们可能采取的法律手段来处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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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01:40
你好,去年贷款的时候自己没思考,在一个金融公司做了婚内单签,现在征信上显示离异状态,这怎么办
回复:你好,征信显示离婚状态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操作来消除。首先,你需要准备好离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然后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户口注销后,再到征信公司提交申请进行修复。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有效证件和离婚证书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注销后会得到注销证明。
2.拿着户口注销证明,到征信公司提交申请进行信息修复,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及需修复的信息,提交注销证明和相关资料,如有需要,还需支付一定的修复费用。
3.等待征信公司审核认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修复之前,你需要确认婚姻关系是否已经正式解除,因为如果你还处于婚姻状态,注销户口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同时,注销户口也可能会对其他方面造成影响,如社保、医疗保险等,因此需要慎重考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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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21:17
住酒店门没关好被酒店的客人进房间东西丢了
回复:法律分析:酒店和失主都可能承担责任。住宿合同成立后,酒店依法应当保障入住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因未尽此义务而导致物品丢失,例如小偷进入客人房间盗窃等,则酒店担责。如果失主因疏忽大意将物品遗忘在走廊等公共场合,则应自行承担。特别是贵重物品,酒店在提供安全存储服务后,客人依然自带,酒店不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第十八条 饭店应当对住店客人贵重物品的保管服务做出书面规定,并在客人办理入住登记时予以提示。违反第十七条和本条规定,造成客人贵重物品灭失的,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客人寄存贵重物品时,饭店应当要求客人填写贵重物品寄存单,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 饭店客房内设置的保险箱仅为住店客人提供存放一般物品之用。对没有按规定将贵重物品存放在饭店前厅贵重物品保险箱内,而造成客房里客人的贵重物品灭失、毁损的,如果责任在饭店一方,可视为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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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