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公司签劳动合同就为拿到我的那份劳动合同
2.现在公司未与我协商私自将受雇公司转到相同法人的公司下
回复:1. 如果您是在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让您签订了一份合同但并未给您生效的正式劳动合同,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应当在劳动关系产生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试用期满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违反了这一规定,您有权利要求公司立即给您办理相关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2. 如果公司未经与您协商,私自将您受雇公司转到相同法人的公司下,这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也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存在上述行为,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合法的诉求并寻求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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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7 11:26
试岗7天 干了六天辞职公司不给工资
回复:如果您在试岗期内辞职,公司通常不需要支付工资。但是,如果您已经工作了六天,公司应该支付您六天的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您可以提供您的工作合同和工作记录作为证据。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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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1 01:51
我今年49岁,生日是1974.11.09,劳动合同签订是会计,2017年8月26日入职,签2次3年期合同,今年8月26日合同到期,单位因减少订单,预计9月份要清算,像我这样可以拿补偿金么?
回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清算,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公司清算解散,用人单位要依法对员工进行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公司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工作15年被辞退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辞退员工劳动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能力不足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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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22:33
大连 员工试用期离职 离职前造成公司的损失,赔偿标准是多少 造成损失的原因根本不在于我 在于公司合作伙伴
回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造成公司损失,如果劳动者具有过错,例如违法解约的,需要赔偿。公司可以从其工资中予以扣除,每月的扣除部分不能高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但如果劳动者是依法解约的,一般不需要赔偿。
一、辞职一般是单方面的扣多少钱啊
如果因劳动者本人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急辞职扣工资算违法吗?
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随意克扣工人工资,即便是急辞工是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单位损失,扣工资也不能超过工资额的20%。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上班10天自离后有工资吗
上班10天自离一般情况下是有工资的。
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因劳动者自离给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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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