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故辞退员工该如何维权??
回复: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维权的方式可以是向有关的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双倍薪资的赔偿,同时如果是违法辞退的话,还可以要求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有造成损失的还需要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维权
如果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进行协商处理或者是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进行维权,也可以向有关的单位进行投诉。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可以自己选择。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建议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劳动者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其劳动者注意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避免在发生劳动纠纷时陷入被动局面。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5种方法:
(一)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第三,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第四,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第五,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综上所述,单位不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建立用工关系的第二个月开始就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辞退劳动者的话,如果是违法辞退,那么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否则的话是不用支付辞退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明显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向有关的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双倍行政的赔偿,但是劳动者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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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5 19:52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因家中有事,提前公司提出离职,但是公司不同意,让我把离职改成请事假。2022年10月份到2023年1月份工资也没有结算
回复:你好,
法律分析:公司不给结算工资的可以这样处理: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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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02:54
26023年1月19日,我们去柳河与老板对工,把工时记录放他那,他说核对好就给我们开资,让我们回家,到时可以微信转帐。我们就回家了。下午,核对完给我打电话确认工时,又说我半路离开扣每天1小时的工资,想问一下这合法吗?
回复: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分析,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和国家约定(这里指的是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如果拖欠或者没有足额支付劳动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对于劳动者来说,报酬不仅是劳动成果的体现,更是生活的基本保障,俗气点来说,上班若不是为了成长就是为了工资,年关将至,许多小企业存在无故拖欠劳动者报酬的情形,拖欠工资的行为会给劳动者带来很多的损失,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国专门制定了《劳动合同法》。
依照法律规定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劳动合同会明确约定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在碰到拖欠工资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理智分析,千万不要采取打砸堵路等行为,一旦冲动,极有可能会触犯法律被追究责任,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1、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2、到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分析,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和国家约定(这里指的是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如果拖欠或者没有足额支付劳动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是用人单位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则支付令失效,劳动者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或是诉讼来解决,因此一定要保存好能够证明你和这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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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06:39
我在一家餐饮行业做服务员打寒假工,因身体不好请假2天,寒假工工资按天算,我现在因身体疾病,需要辞工,老板娘不给我工资,我只需要拿回属于我自己的劳动辛苦费
回复:老板娘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支付工资:
1、与老板娘协商工资发放的具体时间,可以要求老板娘出具拖欠工资的欠条。
2、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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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08:46
大学生兼职,春节期间只给双倍工资,今天因为太累去不了.,老板说不去不那些天给工资
回复:根据法律规定,春节法定假期为年三十、年初一、年初二,法定假期的加班工资按三倍计算;休息日按两倍计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节日期间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征得员工同意,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律师提醒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加班的证据,如果员工拒绝加班,单位不发加班工资,但也不能倒扣正常工资。
此外,一些单位、企业习惯在春节给员工发过节费,其往往被当做员工的加班工资。对此,律师表示,春节过节费和加班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员工一年工作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加班工资。
“超时加班”可举报
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春节期间连续7天加班,属于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规,不但员工有权拒绝,还可以举报。如果员工举报,单位将为此受到处罚。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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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09:56
您好,我想问一下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回复:您好,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合法,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旷工一天应当指扣除当天的工资,扣三天不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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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10:07
你好?本人在哈密市巴里坤县广汇马郎煤矿上班,2023年1月13日在上班中滑下车,去巴里坤县人民医院检查是右腿骨折,在医院医生用石膏外住定,住院6天,后公司接我到工地养伤,应工地条件有限,本人想与公司商量回家养伤,但是不知公司应该怎样给我培偿?
回复:你好,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工伤认定程序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右脚骨折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后期根据相关程序进行鉴定后,才可以对工伤等级进行认定,最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处理,不同的伤残等级所需要赔偿的标准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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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13:14
春节期间不给三倍工资还不让请假违不违法
回复:过年上班不给三倍工资违法。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有三倍工资,过年期间其中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工作,应当发放三倍工资,如果不发,属违法行为,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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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4 08:23
我在工厂十三年,之前好多厂没交社保,每年工厂都让员工辞工的书面文件,如果辞工或被辞退后,可以申请工厂补交社保,或陪钱吗
回复:是可以申请的;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合上面所说的,签合同还有上社保都是属于用人单位应该要主动做的事情,如果用人单位一个都没有实施,那么作为劳动者就可合法的进行申请补偿,而用人单位对于这笔金额也必须要合法的进行支付,所以,劳动法都是需要双方来进行遵守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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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4 08:57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要赔付员工多少钱?
员工工资月薪7500+全勤300+餐补200元。
回复: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员工的费用包括:经济补偿金、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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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4 12:03
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回复: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电话 : 041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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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2 13:23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2022年7月13日在厂里摔了一跤摔出脑震荡留了后遗症厂里不管怎么办
回复:您好,工人发生工伤,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要做的就是找到厂方相关负责人要求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假如厂方不愿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那么您只有找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或者劳动站咨询投诉,这种情况除了医疗费用全部要给你报销还要赔付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没有上班的期间还要照常发工资,这是您的权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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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2 03:49
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回复:A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电话 : 0411-12333
B
大连市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88号白云物业大厦3楼
电话 : 0411-12333
C
大连市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5号
电话 : 0411-8256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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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2 13:23
你好,我请问一下,我在宜宾干了一年多,但是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购买住房公积金,我能追讨吗?
回复:你好,法律分析:可以追回的。公积金中心都有专门的执法部门,专门受理投诉案件,可以去公积金中心投诉,使得公司可以补缴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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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0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