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我妈妈有低保和残疾然后我爷爷给我一些钱然后我户口跟我妈妈在一起会撤掉我妈妈的低保嘛后期有影响嘛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和农村低保办法》,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但因单位裁减、破产等原因失业,并已持续1个月以上无收入的,可以在家庭经济困难时申请城市或农村低保。因此,如果您的妈妈属于经济困难家庭且符合当地城市或农村低保的申请条件,则可以享受低保待遇。而您的妈妈的儿子户口及收入情况并不影响您妈妈享受低保。不过,不同地区对低保的申领条件和审核标准略有差异,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低保政策及规定,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妈妈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享受待遇。同时,如有其他具体问题,也建议您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全面、准确的答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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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17:19
1、从中介租的房子,因为房屋水管老化漏水不能继续住了,中介让租户可以提前解约,我可以向中介申请提前解约的赔偿么?
回复:承租的房屋出现漏水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进行修缮,如果修缮后不影响使用的,不能解除合同,如果不修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原因有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一、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二、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三、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物出售、转让、转租,以租赁设备设定担保或投资入股,将侵害出租人的所有权,此时,应该允许出租人解除合同。四、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破产,一般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应享有解除权,收回租赁物。五、当出租人违反其应当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时,承租人可以向其请求修理、退换等,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则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单方面终止合同主要体现哪些方面
承租人单方面终止合同主要体现如下:
1、承租人因不能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损坏或损失的;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3、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随时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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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1:14
您好,三二连读 高二下学期要实习 可以自主实习吗 学校可以不允许吗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实习条例》,学生实习是一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可以对学生提供实习指导和安排实习单位 。但是,学校不能强迫学生跟着学校统一实习,因为学生享有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权利,学校不应该干预和限制学生的选择。如果学校强迫学生跟着学校统一实习,超过了规定范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就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实习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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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1:13
由于个人操作失误错转账金额为1880元 后续被拉黑 有比较完整的证据及电话号码 目前起诉需要对方的身份信息 您能提供帮助调取对方的身份信息嘛
回复: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涉及犯罪,公安机关对公民因个人失误转账出错一般不予立案侦查。但公安机关可以出具证明,以便于查询银行信息和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不过,银行提供的户名和联系方式不一定是及时更新的信息,不能确保联系到对方当事人。当事人诉至法院,拒绝返还的被告往往不出庭、不应诉、不执行,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仍不履行返还义务,原告可申请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即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他方受损;得益与受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得益没有合法根据。因此,发生转账错误,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返还。
发生转账错误时,当事人应当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转账凭证、警方情况说明、对方身份信息等。如果涉及金额较大,为防止对方挪用或挥霍,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以保障财产安全和最大化减少损失。
不当得利制度是一种法律上的救济,但其适用必须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不当得利制度的设立目的是为了纠正错误给付,而非保护故意明知下的主动给付。对于明知错误而仍主动给付,当事人提起不当得利之诉的,国外亦不予保护。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有的案情比较复杂。需要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照四要件的要求,作出符合社会正向引导的司法裁判。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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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23:18
双方针对事务交接请求公证,一方出钱进行公证,另一方没有出钱,另一方有权拿到公证后的凭证吗?
回复:法律分析:
自己承担,1.公证认证费用通常是由申请人承担的,毕竟是自己需要办理公证认证,这个费用只能自己来出。2.公证费用相对少一些,正常办理的话,大概需要几十元至百元不等。认证的收费标准相对较多,且分为单认证和双认证,单认证费用一般是几百元左右,双认证费用一般为千元左右,且必须要一次性付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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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8 21:18
在网上盗取别人的话而且这段话对他很重要但是我发了视频他发现以后我立马道歉和删掉视频这有追究责任吗
回复:1、这种行为属于侵权,甚至已构成犯罪了,可以报警维权,也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进行处理。
2、窃取和泄露别人隐私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个人隐私依法不受他人侵犯,如果行为人泄露别人隐私轻则构成民事侵权,承担民事责任,重则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承担行政责任,更严重者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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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7 01:48
游戏网络暴力如何起诉维权?
回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受害人受到网络暴力侵害时,可以向侵权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自身利益。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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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1 18:49
女儿因为个人原因失信想给她买辆车但是名字是父母名下的如果被执行会被没收车辆么
回复:一般不会,法院只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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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1 22:48
邻居因土地问题,对方挠了我方,我方处于防卫,推了对方一下。对方亲戚推了我方,导致我方60岁老人摔了一跤
回复: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多次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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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11:44
两个人打架未经过对方直接找对方父母去医院算敲诈吗
回复:打人后对方要钱多是不是敲诈,需要根据具体情节判断。如果己方先动手打架,对方仅是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要求赔偿范围在合理区间,就不能算是敲诈勒索。如果索要数量巨大,对方先动手后要求金钱,该行为涉嫌敲诈勒索,情形严重,达到一定数额可以报警处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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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19:48
高考民族审核父母材料填写问题
父亲去世,母亲二婚(二婚对象是我叔叔)
那么高考民族审核父亲资料一栏可以填写我叔叔的相关信息吗?
回复:高考需要的少数民族来源并不需要你父亲的来证明,如果你是少数民族的,那你的户籍中是会写明是少数民族的。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类考生分别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第十二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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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