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APP上做了一笔投资,有电子合同,怎样看合同是否有效?还有合同丙方是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怎样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查到?
回复:你好,如何判断电子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
电子合同是否有效,则要看其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合同签署各方经过实名认证;
2、是根据《电子签名法》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这份电子合同则具备和纸质合同手写签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合同中的丙方是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您可以通过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客服电话查询相关信息。在查询时,您需要提供合同中的相关信息,如合同编号、签署时间等。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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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6 16:14
后背打了别人几拳 受害方一直住院说头痛怎么办
回复:法律分析:如果已经伤愈,可拒绝支付住院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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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5 20:57
询找违建拆迁律师
回复:询找违建拆迁律师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房屋拆迁流程如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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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20:52
11岁男童在上小学,在上学期间,下雪天遭到同学推搡导致导致胳膊骨折,男童父亲是一名农民,带着男孩去省会城市做手术,在这期间,男童父亲的打工无法进行。请问,推小孩的家长要向骨折男童父亲赔偿务工费吗?
回复:法律分析:
父母不是受害人,不能要求误工费。但是由于未成年人受伤一般需要家人的照顾,根据《解释》的规定,对于家人照顾产生的护理费,若家人中是因此而产生的误工的参照其误工标准赔偿,不存在误工标准或者是雇请护工护理的,按照护工的标准进行赔偿。所以,若非从护理角度考虑,对于未成年人受伤不存在误工费的情况,但是若因受伤课业受影响而需要补课的合理费用,则也需要由侵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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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19:52
您好,我再原单位参加评审工作的时候,给发了1000元评审费,现在原单位打电话说评审费发多了,需要我退回800元。如果不退的话,算违法吗?
回复:您好,法律分析:
1、评标评审时间2小时以内的,按每人每次400元支付; 2、评标评审时间超过2小时且总评标评审时间8小时以内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 3、评标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 评标评审时间超过一天的,按每人每半天600元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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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16:11
自己想干私油,通过中间人,花了几万买了辆加私油的车,也没有协议书什么的,只有微信电话的一些录音。拿嘴说是车和油罐都没问题,买来就能用,结果我还没干呢,车就出现问题了,油罐我灌水试了试,也发生漏水问题,说白了就是没法用,车还是报废车。因为是私油车,也属于违法问题,对方也不给退,我难道就只能吃个哑巴亏,无法维权了吗?求大神指点。
回复: 1、如果车主购买车辆后,出现买车纠纷,此时车主可以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的电话,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出面解决。
2、车主也可以通过寻找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通过举报对方不恰当的行为,让工商部门出面协商,最终保护自己的消费者合法权益。
3、若是上面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买车纠纷的话,车主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对方,通过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
此外,为了避免买车纠纷,车主在购买车辆的过程中,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在签订购车合同和提车过程中,车主要擦亮眼睛,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并且认真检查新车各个部位,以免后期出现买车纠纷。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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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23:29
分手费写的强迫他人发生关系他违法吗
回复:一、强迫他人发生性行为犯法吗
违法,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在妇女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对其实施猥亵、侮辱行为。行为人若以暴力相威胁,强迫他人发生性行为,显然是侵犯了妇女的性权利,是对妇女人格的侮辱。
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均表现为故意。强奸罪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在具体的犯罪动机、目的方面三者也存在差异。
强奸罪的行为人出于满足自己性欲望的动机,希望自己或帮助共犯达到与妇女发生不法性关系的目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行为人出于流氓动机(也不排除报复等其他动机)、精神空虚,为发泄刺激自己的性欲实行犯罪行为,其意图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和下流的精神刺激的目的;侮辱罪行为人一般出于报复泄愤、嫉贤妒能的动机,以贬低他人人格、损坏他人名誉为目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只要是违背妇女的意愿与之发生性行为,不管自是否处于婚姻存续期间,都属于强奸行为。那么,婚内强奸能否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呢知?这个问题争议较大。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并未将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主体之外,因此刑法规定强奸罪旨在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与实施行为的主体是什么身份无关,结婚并不能剥夺女性的性的自然权利,妇女仍有权利支配她的性生活,法律要尽量保护妇女的这种道自然权利,所以理论上,丈夫妻子实施婚内强奸也可能构成强奸罪。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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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20:40
别人打我,我正当防卫把对方打死了犯法吗?我是未成年(注:并非真实事件,只是问一下)
回复:一、打人者被防卫过当致死判刑吗
1、打人者被防卫过当致死的,防卫者需要判刑,应当比照故意伤害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打人者被防卫过当致死的,防卫者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轻、减轻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防卫过当刑事责任如何承担
1、防卫过当的定罪
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从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间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重伤罪。
2、防卫过当的处罚
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防卫过当的情形中防卫人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虽然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比其他犯罪行为小的多,所以,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特殊防卫问题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和其他后果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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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17:45
6个月新车被撞对方全责 修好后出售所带来的损失能否赔偿 找谁赔偿
回复:1、新车被撞对方全责可要求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2、其中财产损失赔偿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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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23:28
劳动仲裁,原单位让我兼另一个单位的法人,什么手续都没,实际同一批人管理控制2家单位,现在劳动仲裁是针对真实就业单位还是挂名法人的单位。
回复:劳动仲裁告法人还是实际经营者都是可以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同时,需要填写仲裁申请书。依据相关规定,仲裁申请书内应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所以劳动仲裁找公司的法人和负责人都可以。
因为劳动仲裁索赔的对象是公司,应该写明公司全称,法人代表无论是谁都不影响劳动仲裁的正常进行,法人代表本人可以不参加仲裁,可以授权其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仲裁中,如果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则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就可以了,因为承担责任的是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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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15:27
2月24号晚 我家邻居不听劝阻跑进我家把我父亲打伤住院;我母亲从外面赶到后跟打人者扭打在一起·后派出所赶到。请问一下这属于什么性质
回复: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具体看案情定。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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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10:29
裸聊诈骗
回复:1、视频裸聊诈骗/敲诈勒索,威胁发通讯录可以直接去报警处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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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02:51
借给微信好友两千 不还我还把我拉黑了
回复:微信借钱不还对方将本人拉入黑名单,只要没有删除好友图标依然可以看到完整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可以凭此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处理。
一、如果微信借钱不还犯法吗
(一)不构成犯罪,属于违约行为;
(二)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三)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五)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六)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经法院判决后,借款人拒不归还借款,并且逃跑的,属于规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会将被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将会有以下限制:
(一)出行受限制,坐高铁,飞机,动车、轮船只能选择二等以下座位。
(二)不能购买私家车或房。
(三)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的行为都是被法院严令限制的。
(四)限制了他们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五)限制申请贷款和信用卡
(六)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法院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
(七)不能申请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八)如果有能力履行而逃避履行的,还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微信上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微信上借钱不还,报警用处不大,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因为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对于民事纠纷只能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受理立案。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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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21:03
如果土地在被租赁期间被政府占用,备偿金是给土地所有人还是租赁人。
回复:法律分析:补偿费是给被征地的农民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租赁给别人之后,国家因为公共利益的原因而占用该土地的话是应该要给予一定补偿的。而一般情况下这笔补偿金是给被租赁人的,因为根据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土地赔偿金还有安置费都是属于士地出租人所有的,但是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土地树木等,这些赔偿则是属于承租人所有,一般情况下承租人请求这些补偿费的,人民法院都会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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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