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晚上宵夜后路上有交警查酒驾,在前面两百米,然后我就掉头逆向行驶走了,没有人拦车,也没有被抓住,第二天他们通过路上监控查的到了此车,后来我以为没有抓到最多算逆向行驶会扣分,现在年审才发觉车辆被锁定,去交管所解锁显示酒驾肇事逃逸,这种我应该怎么处理
回复:年检时发现车被锁定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车辆被违章锁定:如果车辆存在违章行为,交警部门有权将其锁定。
2、车辆被银行或金融机构锁定:如果车辆存在抵押或质押等情况,银行或金融机构有权将其锁定。
3、车辆被司法机构锁定:如果车辆存在司法纠纷,法院或其他司法机构有权将其锁定。
车辆年检需要的资料如下:
1、车辆行驶证: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
2、车辆保险单:需要提供车辆保险单原件。
3、车主身份证明:需要提供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4、车主驾驶证:需要提供车主的驾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5、车辆环保检测证明:需要提供车辆环保检测证明原件。
6、支付年检费用:需要支付车辆年检费用,费用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车辆年检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机动车管理所,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此外,车辆年检时需要注意车辆的安全性和环保情况,确保车辆符合年检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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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20:17
交通事故逃逸,交警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没有作出行政处罚,驾驶证无缘无故被扣2年,2年后拿回来还需要被行政拘留吗
回复: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逃逸,并且被交警认定有责任,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扣驾照、行政拘留等。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驾驶证被无故扣2年,您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解除驾驶证的处罚,通常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来支持您的申请。如果您的申诉成功,您将能够拿回您的驾驶证,而且不需要被行政拘留。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法规对于涉及逃逸交通事故的处罚比较严格,为了您自身的利益,建议在驾驶过程中时刻保持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不慎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向交警报案,并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处理。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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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 10:24
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为什么还扣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都已经1个月了(让我等他电话也未等到)
回复:如果责任认定书已经出来并且双方协商解决,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车主应该立即交换保险单和驾驶证,填写并签署《交通事故责任书》,并在《交通事故责任书》上签署字样。如果当时车主已经协商完成,并填写了《交通事故责任书》并签字,那么汽车车主不应该被判定为逃逸行为。
针对行驶证和驾驶证被扣留的问题,你可以向扣留证件的交警部门了解情况,并按要求进行处理。在等待处罚的通知时,建议你保留好有关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证据和文件,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照片、现场勘查笔录等,以备日后需要使用。如果你在等待期间收到了交通部门的通知,你需要及时应对,认真履行应该承担的责任。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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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6 14:29
非机动车碰撞,一辆三轮电瓶车停止在非机动车道,且车上货物超标此时一辆二轮电瓶车正常骑行,撞到停止的三轮电瓶车上,事故责任认定该如何判段
回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标志和规定,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不得在非机动车道上停留。因此,停止在非机动车道上的三轮电瓶车存在违法行为。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非机动车的人员应当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安全。因此,二轮电瓶车的驾驶员也应当注意前方道路情况,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停止在非机动车道上的三轮电瓶车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二轮电瓶车的驾驶员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事故责任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的责任比例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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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15:01
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事实-里面写了逃逸】;【事故认定事实-写的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那是按照哪个进行处罚?
跟对方是达成了和解
回复:交通事故逃逸达成谅解书的,应当根据是否构成犯罪来进行判决,如果涉及到造成了刑事责任的,那么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即使达成谅解也是不可以对抗刑事处罚的。
一、交通事故逃逸达成谅解书怎么判
交通事故逃逸达成谅解书的情况下,如果不构成刑事责任,是可以双方协商赔偿处理的,但如果构成了刑事责任,则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要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进行量刑:因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有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适当从轻处罚。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后期如果双方可以达成谅解等情况的,是可以有效的减轻法律处罚责任的,但涉及到具体情况的认定,还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来进行责任认定,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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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2 15:47
车被撞了对面全责想要对方赔折损费
回复:一、车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折损费吗
1、车被撞对方全责可以不能要求车辆折旧费。因为目前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最高法院对这个问题多次调研,最终还是认为不能支持折旧费。理由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会造成车辆毁损,都存在折旧费的可能。如果支持,会增加肇事方的负担。同时,因为车辆折旧费必须通过鉴定来确定,而目前的司法鉴定所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可能会有人为的操作,加大肇事方的负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高速公路追尾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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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18:04
我的母亲年前骑车与顺丰快递车相撞,手指指骨骨折,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为同等责任,医院说不需要住院,买支架辅助固定修养,一共开具建议休息时间为90天,但我母亲为厨师,右手小拇指指骨骨折无法使她握刀正常工作,实际误工时间远超90天,但现在对方保险公司说只赔偿2个月的误工,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如何起诉的话是不是需要去司法鉴定伤情?
回复:没有伤亡可以不做,但凡是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亡的,都需要做司法鉴定。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
随着用车人士的增加,交通事故数量与日俱增,有关交通事故诉讼案也越来越多,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必然会有发生伤残等,所有在这类诉讼中,司法鉴定的证据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那么有一些人们就会疑问,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必要做鉴定呢?
一、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
没有伤亡可以不做,但凡是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亡的,都需要做司法鉴定。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
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中,做司法鉴定是一个非常必要的程序,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
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办案的交警机关或其上一级机关直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无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通过法院委托鉴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该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在法院诉讼当中,当事人对以上两种途径取得的首次法医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均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但申请重新鉴定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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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