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律师咨询
回复:关于拆迁律师咨询拆迁安置诉讼需要的材料有:被拆迁人的身份证明、拆迁人的工商登记信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征收决定、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拆迁现场录像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一、
拆迁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拆迁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二、
拆迁纠纷起诉时限是多久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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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5:37
拆迁律师咨询免费
回复:拆迁律师咨询免费一、拆迁安置诉讼材料有哪些
(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二)拆迁安置诉讼材料及流程
1、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2、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3、拆迁许可证;
4、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5、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6、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7、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8、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9、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拆迁安置诉讼
二、
拆迁诉讼到底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征收补偿条例中“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模糊概念,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引起了广泛争论。
实际上,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行政和民事两种诉讼形式都有。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也就是“民告官”;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房屋征收部门多以民事诉讼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为什么呢?因为民事诉讼在补偿等问题上更充分一点,而行政诉讼的好处是举证有利于某一方。同时补偿协议,其实是以合同形式体现的行政决定。所以从协议有争议一开始就纳入行政诉讼,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
三、拆迁安置诉讼流程怎么走
拆迁安置诉讼流程如下:当事人携身份证件、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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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5:37
打拆迁官司的律师事务所
回复:打拆迁官司的律师事务所拆迁安置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及证据是:拆迁人的工商登记信息、被拆迁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征收决定、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拆迁现场录像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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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6:08
土地征用律师咨询
回复:1.补偿原则
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必须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所以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款是由国家对失地农民和集体记进行补偿。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是按照年产值等标准进行的,一般控制在几万元以内,很多国家重点工程由于其政策和法律上照顾可能会更低,但是在出让国有土地的时候每亩地的出让价可能会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面前,农民们能获得的补偿显得就微不足道了,所以征收集体土地的原则必须要保证农民们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2.补偿标准
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的,在土地被批准征收之后改变用途的仍然按照原有用途进行补偿
1、土地原属于耕地的按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的进行补偿,即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来确定补偿费;
2、若征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土地管理法未作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各省都制定了补偿的相关规定,大致情况是征收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这个倍数会低于耕地补偿确定的倍数。
3、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
4、征收荒地和未利用地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3.补偿类型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种类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其基本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是因国家征收土地导致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而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因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耕地的补偿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是指因为征收土地导致其享有承包经营权的集体土地被征收,承包经营权及使用权无法继续行使的对象。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因为征收土地导致被征收土地上无法收获的庄稼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一般是统计机关统计的该类作物一季的产值来确定的或者是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年平均产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4、地上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指因征收土地需要一并征收的房屋、管道、树木、灌溉设施、道路等地上物,这些地上物一般是无法与土地相分离的不动产或具有不动产性质的动产,其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物价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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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6:06
征地拆迁律师咨询
回复:征地拆迁律师咨询征地拆迁流程包括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3、拆迁补偿协商。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4、进行裁决。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5、拆迁实施阶段。
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
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补偿协商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分为两种情况:
(1)一种情况是,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进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5、拆迁实施阶段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3)因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规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
(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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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6:04
土地法律咨询电话
回复:土地法律咨询电话
土地纠纷起诉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并且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上去;
2、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接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后,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将有关信息输入微机,待庭长审批后,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
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
4、排期后,由立案庭当即或通过邮政速递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需要直接送达的,由立案庭交付法警队执行;
5、缴纳诉讼费用;
6、法院出具收据。
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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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6:00
农村征地补偿律师
回复:农村征地补偿律师对安置方案不满可以先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35号)规定,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决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批准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上述规定,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可以向批准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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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5:38
土地征收律师咨询
回复:律师需要一定的时间土地征收律师了解案情以及收集证据,所以当事人一定要尽快找律师。
一:征收土地要以农民自愿为主。
国家征收农民的土地,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农民不愿意拆迁的,村委会会有专人上门进行调解商议。
二: 聘请专业的律师可以为自己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如果经济实力允许的话,可以聘请专门的拆迁律师为自己普及相关的知识,并且争取得到最大化的赔偿利益。
三:要留充足的时间给律师收集证据。
当征地拆迁发生之后,需要律师尽早介入,有助于当事人争取合理补偿时掌握主动权。律师可以尽快收集证据,并且让政府愿意和被征收人谈判,通过双方的协商解决问题。律师需要一定的时间土地征收律师了解案情以及收集证据,所以当事人一定要尽快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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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5:36
农村房屋拆迁律师咨询
回复:农村房屋拆迁律师咨询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1、因征收拆迁和征收方发生的纠纷,大部分是行政诉讼,收费标准相对越高。级别高的律师,办案经验更丰富,更有可能为被拆迁户争取到更多的补偿款。律师收费主要是根据案件的事实,结合客户的诉求,客户的数量(个体或者集体诉讼),客户的委托事项来综合决定的(即工作量)。在业内普遍采用的是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的方式。
2、律师收费主要包括办理案件所需的交通、住宿等相关的费用。其主要是差旅费,因为该类案件,普遍是委托的本省以外的律师办理,所以产生出差的费用是必然的。这项费用根据案件办理的进展实际产生。现实中,多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
3、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按件收费参考】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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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5:35
土地征收律师
回复:土地征收律师征地拆迁找律师怎么收费,律师收费标准
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不同拆迁律师的收费也是不同的。看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律师的专业水平程度,案件越复杂,律师越专业收费则越贵。代理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以下可参考: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14000元(20万元满额);(3)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29000元(50万元满额);(4)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44000元(100万元满额)。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二、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如下:
1、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
(1)征地告知书
(2)征地公告
(3)补偿登记
(4)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补偿安置方案
(6)听证
(7)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
(8)支付补偿款
2、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
(1)征收调查登记
(2)房屋征收决定
(3)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4)房屋征收公告
(5)签订补偿协议
(6)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7)支付
(8)搬迁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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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