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寨三岔汽修车,修车后汽车又返修,想维权
回复:首先,针对您提出的“修车后又坏了怎么维权”的问题,您可以先尝试与修车方协商和解。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若协商不成,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向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仍无法解决可根据《仲裁法》提请仲裁,或根据《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问题扩大,增加维权难度。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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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9:40
我想咨询一下,在火锅店上班时被小朋友撞到导致不小心将热汤洒在客户电脑上,导致电脑损坏,火锅店老板不负责,让我自行赔偿这样合理吗?
回复:在上班期间,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基于用人单位对员工在工作场所内的行为负有一定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当员工的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时,用人单位作为雇主,应当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用人单位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并非完全承担所有费用。如果经过调查认定员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明知路况危险却仍超速行驶等明显违规行为,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向该员工追偿部分或全部已经支付的费用。这是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员工的不当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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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 21:29
如果每个月只有3500的底薪,不满一年辞职扣4000合法吗,如果签了合同该如何处理
回复: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任何单位不得违反。
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仅因劳动者工作不满一年就扣减工资,显然是违法的。
当然,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如提前离职且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的行为确实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扣减的工资应当与实际损失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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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10:33
编制内签订合同,说服务器未满五年违约需要赔偿5w,请问赔偿5w是违法的吗
回复: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应当按照几倍进行赔偿,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且签订服务期协议的,劳动者提前离职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是不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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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7:12
公司拖欠工资,辞职不让走
回复:在劳动者辞职期满之际,如果雇主无理且非法地拖延他们应有的薪资,那么这名劳动者完全有权利向当地的劳动监控部门提起投诉和举报事项,依法请求雇主尽快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同时,当劳动者想要辞职时,尽管雇主未曾同意,但劳动者仍有权将一封详尽的辞职信通过书面形式递交给雇主,并确保自己复印一份以作将来之需。
待到辞职期限届满之后,要求雇主必须立即偿付其正常工资,并且为其完成离职流程。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提醒您,正式员工只需提前30天半个月左右提交书面申请便可百分百完成离职流程,无需等雇主批准方可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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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2 10:39
在制衣厂上班,突发疾病进了重症抢救室,病人本身有慢性病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根据劳动法找工厂要赔偿
回复:企业对于患重大疾病的员工处理,主要是两个要点:
1、医疗期的问题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及入职年限给予3-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限;且,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延长期限一般系一年为限;
对于法定医疗期的员工工资,企业依约支付,但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医疗期满后解雇的问题
对于可以治疗的疾病,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又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企业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方解雇,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若为五级以上的,在医疗期内不解雇,但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企业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方解雇,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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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0:23
我想辞职,可是他们找不到人不能代替我的位置,他们也不给我签合同,我可以直接走吗?直接走,他们又说不给工资。
回复: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如果单位故意刁难,可以去劳动局申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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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22:44
某职工死亡,由于没有来医保部门办理死亡手续,导致死亡后继续给死亡人员卡上上钱,联系其家属退钱,家属态度坚决不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回复:是需要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的。
在职员工去世的,需要在死亡当月正常缴纳社保,在次月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申报死亡减员和申请社保个人部分的提取。(在职员工是没有死亡丧葬补偿金。)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家属领取死亡职工保险手续如下:
1. 填写《在职职工异动表》、死亡人死亡证(派出所销户)、身份证、户口原件和复印件2份(1份交登记科办理死亡停保手续,1份交养老待遇科办理退保手续);
2. 继承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继承人工商银行《个人结算帐户》(本地)活期存折帐号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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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10:09
老板说不想干了就回家 不要站着茅坑不拉屎 然后我就不干了 说的包吃包住的现在要扣我生活费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回复:上班无论多少天辞职都需要支付工资,原则上提前30天(试用期3天)提交辞呈即可。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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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1 17:51
合同期未到,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赔偿金、绩效奖金是不是在离职前双方计算清楚进行支付?
回复:用人单位在辞退本单位员工的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中的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需要加付1个月的工资对辞退员工进行补偿。辞退员工在本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且不满1年的情况,按照1年来计算,辞退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的,单位只需要对辞退员工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支付给辞退员工,月工资即辞退员工在本单位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年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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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1 09:20
在厂里工作了十几年厂星一直没有买社保,现在还在厂里工作,本人己过60岁怎么办
回复:首先,您在厂里工作了二十年但单位未为您购买社保,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条款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立即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
协商与投诉:
您应该首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依法补缴社保。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社保中心进行投诉、举报,社保中心将会对此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解除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您在此情况下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因此,在您工作了二十年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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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1 08:54
公司人事电话通知辞退,只有电话录音,没有书面辞退通知道单,能要补偿吗
回复:劳动者如果是被无过错性辞退的,可以索要经济补偿。或者具有劳动者被单位裁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单位拒绝续签合同;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的,也可以索要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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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22:58
克扣员工工资
回复:单位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如果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话,如在员工工资中扣除社保等费用,那么就是合法的;要是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的话,那就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员工来讲,此时他们该怎么办呢?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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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18:00
没签合同自离有工资么
回复:尽管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动离职后,只要之前有在用人单位上过班,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及时支付相应工资。无论劳动者什么原因离开,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其工资,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扣押不给。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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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3:08
被开除工资被各种理由扣除怎么办
回复:不合理,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协商补偿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发以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希望能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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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