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与不准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是一回事吗
回复: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与不准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是不同的决定书。
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调查时,需要对某些不符合会见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在该决定书中注明理由和依据。
而不准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是指监狱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管时,需要对某些不符合会见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在该决定书中注明理由和依据。
虽然这两种决定书都是在不符合会见条件的情况下作出不准予会见的决定,但决定书的作用范围不同,决定机关也有所不同。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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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8 16:12
三个自然村合并成一个小组,但土地各自明确各自经营,高速开通征用集体土地,做为自然村村民我们想明白一下我们自然村实际占地亩数及补偿金额,村委给我们的是白纸黑字的数据且与我自然村实际占地亩数差别太大,我们要求村委给我们实地测量,村委据不给测,我们有这个知情权吗?我们的诉求合理吗?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村委不给土地确权先协商解决,未果的话可以举报。村委不给土地确权的情况一般是要先进行双方的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不能够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当地的乡级所在的党委或者农工办或者是政办等主管部位进行举报。
如果手续以及相关资料都已经准备齐全但是村里不给办的话,可以向上级部门反应,这个属于国家民生工程的一个重大改进,所以如果村里有人违法操作的可以直接举报反应。可以找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反应,农村土地确权相关的政府部门以及各自分工:党委、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各县土地确权工作总体协调;党委农工办负责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农业(经管)部门负责宣传培训、业务指导,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考核;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经费;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指导处理有关权属的矛盾纠纷。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1、村委不给土地确权的情况一般是要先进行双方的协商解决的。
2、如果协商不能够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当地的乡级所在的党委或者农工办或者是政办等主管部位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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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2 14:51
托人找工作花了钱进去上了一个月班让开除了 现在这个人不给退钱
回复:花钱找工作没办成不给退钱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当事人首先应该同对方协商欠款的退回事项。当事人如果可以接受的话,可以适当的减少退换的金额。如果不能接受并且对方拒不退还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要回。
2、起诉;通常情况下,找人办事是违法法律相关规定的,可以通过起诉认定委托事项无效,判令对方返还相关款项。
3、告对方诈骗;如果对方涉及上述行为的话,当事人可以直接报警,告对方诈骗。如果警方认定不存在诈骗行为不受理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花钱找工作没办成不给退钱起诉流程
1、首先,登录政务官网,点击申诉按钮,反馈花钱找工作没办成不给退钱事情;
2、填写中介公司名称;
3、选择事件日期;
4、然后,点击提交按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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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20:24
我用自杀威胁他人,假如他人害怕导致自杀我有责任吗?
回复:你好,这要视具体威胁行为来定。第一,正当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不可能构成犯罪。第二,错误行为或者轻微不法行为(如一般辱骂)引起他人自杀的,也不成立犯罪。第三,严重不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将严重不法行为与引起他人自杀身亡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其法益侵害达到犯罪程度时,应以相关犯罪论处。如诽谤他人,行为本身情节并不严重,但引起他人自杀身亡的,便可综合起来认定行为情节严重,将该行为以诽谤罪论处。第四,犯罪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的,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的,应按该犯罪行为定罪并可从重处罚。如强奸妇女引起妇女自杀的,一般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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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17:53
职校安排实习,参加了实习但是因为学校原因安排不了岗位最后回来了能拿到毕业证嘛
回复:1、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原则上应当安排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学年进行顶岗实习。 2、在校学生应该按照学校的安排参加实习,在校学生没有完成教学及实习任务的,学校可以不予发放毕业证书。3、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学校在完成三分之二教学计划后,方可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实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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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00:30
我因房屋买卖被骗十多万,报警因证据不充足未立案,目前证据确凿但听说嫌疑人死亡,我该怎么办?是否有必要继续报案
回复:一、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构成刑事立案?
只要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在收到被害人的控告时,都应当受理立案,但是:
如果只存在犯罪事实,但犯罪事实显著轻微公安可以不予立案,比如故意伤害只构成了轻微伤,诈骗金额未达到定罪标准等等。
如果没有初步的证据材料证明犯罪事实,比如说自己被诈骗,但最基本的合同或者转账记录都无法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也不知道,那警察无法通过基础的证据确认犯罪事实的存在,也有可能不予立案。
二、去报案、控告,警察必须做什么?
第一步:审查、受理案件
1、对于报案、控告,公安机关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报案、控告人情况,并制作笔录,再由报案、控告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2、接受报案、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材料清单,清单由报案、控告人签字,并必须妥善保管。
3、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给报案、控告人。
4、保障报案、控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可以根据报案、控告人的要求在材料中对记录做匿名处理。
第二步:对案件进行立案处理
在第一步受理案件后,如果公安机关发现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均应当立案。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可以不予立案,但不管是否立案,都应当向报案、控告人出具《立案通知书》或《不予立案通知书》。
也就是说,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控告后,手里一般会有三份文件,分别是《受案登记表》、《受案回执》、《立案通知书》或《不予立案通知书》。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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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00:34
我想问一下,高中生在学校违反了校规校纪,学校可以开除学生吗?
回复:一般情况下,高中生违反校规可以开除。
没有法律规定高中不能开除学生,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无权开除学生。高中不是义务教育,在校规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可以有开除的处分。为了更好的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利,高中一般情况下也不得开除学生。其条件包括学生违反法律规定、有严重违纪行为等等,以上这些条件是针对高校学生的,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不在此列。
因此在学校发生一些违纪行为,学校应负责管理与教育,除了学校之外,家庭对于孩子的发育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只有学校与家庭都尽到了教育的义务,才可以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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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22:31
2月21日,业主维权,我帮着做了条幅,请问严重吗?
回复:小区业主集体拉横幅是违法的。
扰乱正常秩序,则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建议采用合法途径维权,拉横幅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是禁止性规定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拉横幅是维权的极端方式,其行为本身就造成不好的影响:
1、业主到拉横幅,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只是拿着横幅站在那里,也不大声喧哗,不是游行但属示威;
2、如果确实是行政单位有过错造成的损失,单位不处理,可以找其上级政府投诉;
3、可以找县纪检监察部门反应,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告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业主维护权利的途径?
1、有问题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
2、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
3、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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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22:12
合伙企业法是被民法典废止了吗,还是被并入了?现在是按民法典走?
回复:法律分析:民法典生效后合伙企业法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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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20:48
你好
回复:你好,你想咨询什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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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2:52
你好
回复:你好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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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