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搞建筑的瓦工,乡村的那种接私活的帮人做房子的。叫来几个师傅干活,一个师傅因为意外身亡了。请问我父亲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东家与我父亲签署了私人安全合同,其他人都没签任何合同。
回复:你爸跟被摔死的小工之间构成了雇佣合同关系,你爸为雇主,被摔死小工为雇工。雇工是在建房过程中摔死的,因此,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雇主承担。
雇工死亡的,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赔偿数额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与人均收入水平等密切相关,死亡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即: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另外,被抚养人生活费、被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视具体情形进行支付。就我个人估计,在农村的话,赔偿费用在八九万左右。当然,如果雇工有过失或较大过失的话,赔偿费用会按四六、五五、或三七开比例认定。
劳动纠纷
|
2023-08-20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