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丈夫感情破裂,我单方面提出离婚,丈夫不同意,我想起诉离婚,丈夫患病恢复中,现在行动有点不方便,这样我可以胜诉吗?是否需要给予男方一些扶养费,因为男方目前术后暂时行动不是很方便,没有工作。
回复:您好,1、可以,丈夫生病期间妻子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能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婚姻自由权利是《宪法》第49条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民法典》对此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其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当然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自由,都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都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由。
3、离婚自由也不例外,也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就可以通过诉讼实现离婚目的。
法律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诉讼,符合以下条件,经调解无效,即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五种情形如果用一句话归纳即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要符合此标准,即符合离婚的条件,而这其中并不包括一方患重病的情况,也即一方患重病不是能否离婚的必须考虑因素,也即一方患重病并不影响另一方离婚自由权利的行使。
(二)《民法典》在确定了离婚自由的同时,也规定了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的义务;以及出现遗弃情况,受害人提出请求时,应支付扶养费的义务。
1、相互扶养义务、支付扶养费义务的提前均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夫妻一方提出的离婚诉讼获得支持,那么这个义务就不再存在。而在审理离婚诉讼时考虑的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有生活有困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八条的批复》的规定,应给予另一方适当的帮助,并且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三)离婚中的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仅限于法定的四种情况:
1、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存在此四种情况,则可以主张并获得损害赔偿,如果没有此四种情况,那么将无法获得损害赔偿。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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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