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在交房前发现有8个月的水费账单,征收组解释是马桶漏水。我可以要求退房吗,或者要求其他补偿?
回复: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仅因为房屋漏水而主张退房。
根据规定,房屋的屋面、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有义务进行维修,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的话,买受人可以自己先行修复并保留好修复费用的相关证据,然后再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和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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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20:21
像那种拆迁土地征收后娶进来的媳妇和肚子里的孩子能享受到土地款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未出生的胎儿在法律上还不算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因此,他也就不享受相应的权利,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胎儿是不能享受分配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面积、拆迁人头费补偿的权利的。
一些地方在实际拆迁活动中,对已婚但是没有生小孩的夫妇,会计算一个孩子的安置名额,这个就要结合当地的补偿安置政策来具体分析了。
《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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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20:20
资阳市宅基地成危房报建审批后期被告知在国道规划路线上,房屋已拆,怎么办?
回复:如果你的宅基地成危房并在报建审批后期被告知在国道规划路线上需要拆除,那么你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确认规划情况:你需要了解国道规划路线是否确实会经过你的宅基地,并与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如果确实存在规划路线,那么你需要尽快进行拆除。
2. 相关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政府部门在征地拆迁时需要进行相关补偿。你可以向政府部门咨询和申请拆迁补偿。
3. 合法权益保护: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等。
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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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 23:18
资阳市宅基地成危房报建审批后期被告知在国道规划路线上,房屋已拆,怎么办?
回复:如果你的宅基地成危房并在报建审批后期被告知在国道规划路线上需要拆除,那么你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确认规划情况:你需要了解国道规划路线是否确实会经过你的宅基地,并与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如果确实存在规划路线,那么你需要尽快进行拆除。
2. 相关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政府部门在征地拆迁时需要进行相关补偿。你可以向政府部门咨询和申请拆迁补偿。
3. 合法权益保护: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等。
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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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 23:24
河北邢台清河 拆迁补偿
回复:拆迁补偿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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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7 19:52
农村连体房遇到拆迁,有一户在拆迁红线内,其他户能要求一起拆吗?目前拆迁办只拆两户,我们的不想拆,合法吗?
回复:如果您所在的农村连体房在城市规划和拆迁红线内,属于需要拆迁的范围,那么除非您有足够的合法理由否决此项拆迁计划,否则您是无法避免拆迁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并按照拆除的面积、性质及市场价格,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如果您不想拆迁,需要针对拆迁方案提出书面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合法依据。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例如请律师代理,提起诉讼等。
至于其他户能否要求一起拆迁,这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法律法规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其他的连体房属于同一块地的,会被当做一起拆迁处理。但如果情况复杂,例如您的连体房有异地权属关系或与其他户的房屋存在分割问题,可能会面临较为复杂的拆迁问题。
在面临拆迁问题时,建议您及时咨询相关部门和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和要求,并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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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7 08:35
律师您好,房租拆迁,已经签子按手印的合同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更改吗?要怎么操作?
回复:您好,如果您已经签署了房租拆迁补偿协议并且按下了手印,那么您的权利和义务已经确定。如果您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操作:
1.与拆迁方协商:您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尝试达成更合理的补偿协议。
2.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重新评估拆迁补偿。
3.提起诉讼:如果仲裁也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评估拆迁补偿。
您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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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6 08:21
律师您好。我是位于济南市济阳区回河街道的一个拆迁安置人员,因为当时上班年龄也小,我们这边签了拆迁合同,但是最后我一个两层的二层楼换了40平米的安置房,再要面积需要花钱购买,我觉得很不合理,应该怎么更改拆迁合同索要合理的安置房屋面积或者赔偿
回复:您好,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面积计算方式是:被拆迁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照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安置面积,超出部分采用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均住房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安置面积。
1、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其应安置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与认定: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应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安置标准计算其应安置面积,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其安置面积。
2、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3、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拆迁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住宅房屋,应给予照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计算范围
1、夫妻一方户口在本市市区以外的,按两人安置;
2、原属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服兵役、劳教、服刑(被注销城市户口的除外)、入学、入托已迁出拆迁范围的;
3、独生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两人安置;
4、孤寡老人,按两人安置;
5、公告发布后,因出生、死亡、婚姻和按政策规定需入户、分户和注销户口的,按实际增减人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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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22:31
律师您好。我是位于济南市济阳区回河街道的一个拆迁安置人员,因为当时上班年龄也小,我们这边签了拆迁合同,但是最后我一个两层的二层楼换了40平米的安置房,再要面积需要花钱购买,我觉得很不合理,应该怎么更改拆迁合同索要合理的安置房屋面积或者赔偿(另:我的独立户口,成年未婚,家里没有老人就我自己了)
回复:您好,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面积计算方式是:被拆迁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照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安置面积,超出部分采用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均住房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安置面积。
1、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其应安置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与认定: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应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安置标准计算其应安置面积,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其安置面积。
2、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3、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拆迁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住宅房屋,应给予照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计算范围
1、夫妻一方户口在本市市区以外的,按两人安置;
2、原属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服兵役、劳教、服刑(被注销城市户口的除外)、入学、入托已迁出拆迁范围的;
3、独生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两人安置;
4、孤寡老人,按两人安置;
5、公告发布后,因出生、死亡、婚姻和按政策规定需入户、分户和注销户口的,按实际增减人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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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22:25
买了农村小区拆迁房,小区本地村民都给办房产证了。可是小区居委会说:存在买卖问题,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
回复:如果您是非本村居民,那么根据当地政策,可能确实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您想要办理房产证,可以尝试与原房主协商过户的事宜,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原房主的产权证和土地证齐全,且无法纠纷。
2.与原房主签订正式的过户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
4.过户手续完成后,需要及时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过户涉及到的法律和财产问题较为复杂,建议您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产中介,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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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07:14
买了农村拆迁房,本村很多居民都给办房产证了。咨询村里居委会说:非本村居民不给办房产证。而且要是办只能过户原房主名下,怎么办?
回复:如果您是非本村居民,那么根据当地政策,可能确实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您想要办理房产证,可以尝试与原房主协商过户的事宜,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原房主的产权证和土地证齐全,且无法纠纷。
2.与原房主签订正式的过户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
4.过户手续完成后,需要及时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过户涉及到的法律和财产问题较为复杂,建议您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产中介,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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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07:17
你好,请问外省农村在老宅基上建设房屋,就是翻建,当地政府及村委不让翻建,多次恐吓,扰乱建房,也不给合理的说法,而且这户是唯一一套住房,这方面能保证可以继续建设房屋吗?
回复:你好,可以翻建,但是必须要符合地方建设规划,并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例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就规定了,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因此,再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应当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一般程序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翻建的宅基地房屋不能超过原来规定的面积,否则就是非法占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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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13:12
20年前买的农村住宅,20年后房子拆迁,原房主过来索要土地,(土地使用权使我们的)这种情况下原房主能要回田地吗?
回复:房子的所有权属于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此,这个房屋已经支付了全款,且已经居住了二十多年了,法院很大的可能会认定这个房屋的所有权是本人的。最后,可以反诉,让对方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分析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的合意, 在合同效力方面, 是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作为评价标准。 对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 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果,对不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则区分情况,分别按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处理。意思表示真实,是指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它作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当然要求。合同不得违反强行性规范,是由合同制度的目的所决定的,为一般的原则。除了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外, 合同还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自然人签订合同, 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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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1 12:59
你好!我们20年前买房子到湖北,20年后房子拆迁,土地都又赔偿,现在原房主回来索要土地!(有房产证)这个合理吗?
回复:你好,房子的所有权属于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此,这个房屋已经支付了全款,且已经居住了二十多年了,法院很大的可能会认定这个房屋的所有权是本人的。最后,可以反诉,让对方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分析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的合意, 在合同效力方面, 是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作为评价标准。 对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 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果,对不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则区分情况,分别按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处理。意思表示真实,是指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它作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当然要求。合同不得违反强行性规范,是由合同制度的目的所决定的,为一般的原则。除了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外, 合同还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自然人签订合同, 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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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1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