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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好几个月工资不发,拨打了12345投诉,老板确实采取了一些方法,1、没拨打12345的员工,要签一份离职合同签完之后只发基本工资。2、拨打过12345的员工被老板要求不能签离职合同,要求员工自动降薪主动离职。而我就属于被老板要求自动降薪自动离职的员工,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回复:几个月不发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劳动者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3、除了以上两种渠道外,应理性对待工资不发的事情,千万不要用过激的言行。 一、没签合同的话工地老板拖欠工资如何解决 没签劳动合同,工地老板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工资: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二、告老板不发工资需要什么证据 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如果能设法取得单位直接出具的结欠工资证明则最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一般能证明劳动关系及提出相应主张即可,具体的工资构成、拖欠事实、拖欠金额一般由用人单位举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纠纷 | 2023-03-13 14:12
疫情一个月未上班,职工方认为应该全额发放,
回复:1、疫情期间不上班公司是需要发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被隔离观察、被采取隔离措施或者被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员工,根据各地的规定,应当视为员工正常工作、支付全额工资; 3、对于被确诊为新型肺炎的员工,其医疗期内享受医疗期待遇,企业需要支付病假工资(此处“医疗期”系指隔离治疗解除后,员工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要继续治疗的期间); 4、对于被隔离观察、被采取隔离措施或者被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员工,不得因未提供劳动而克扣薪资,或者擅自适用“病假工资”标准; 5、“医疗期”的认定及工资标准应遵守地方政策规定予以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现在全国各地人社部门的文件来看,疫情期间不应该是任何工资都没有的,但相信这样的状况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因为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能力非常有限,企业停产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给职工支付生活费可能都有困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纠纷 | 2023-03-13 14:04
两年多未签劳动合同,目前劳动仲裁是如何进行
回复: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1.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自立案日起7日内组成仲裁庭,调查取证,拟定仲裁方案。提前五日通知双方,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宣布仲裁裁决,制作仲裁裁决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双方均未起诉的,须按期执行裁决内容,否则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劳动纠纷 | 2023-03-13 12:31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以朋友圈发表诋毁i公司言论开除员工,有赔偿吗?言论没表明是本公司,并且吐槽完快速删除,被人有心截图,文案1,脑残公司早日倒闭,文案2破公司,大半夜开会
回复:你好,这种情况属于非法辞退,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员工拿到的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税? 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需按一定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取得收入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包括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考虑到劳动者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后,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工作,缺乏生活保障,因此,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纠纷 | 2023-03-13 12:20
我在一个公司培训了七八天然后上岗四天,我说我不想干了,离职然后我公司的组长说离职是没有工资的,然后我就走了,现在已经离职两三天了,我觉得有点亏,我怕最后我的公司落在别人的手里。
回复: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如果投诉没有解决问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之内到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如果投诉没有解决问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之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 2023-03-13 01:13
1.入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有且只有一份纸质版,用人单位也盖章了,但是我手里只有照片形式的,这样合法吗? 2.用人单位无故随意更改下班时间,之前一直都是7个半小时,突然增加到8个小时,合法吗?该如何处理?
回复:合同有照片也可以 法律分析: 单位调整工作时间段合法,根据《劳动法》,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也就是可以按照程序申请调整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纠纷 | 2023-03-13 10:45
签合同的公司和实际上班的公司不是同一家且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 如何维权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纠纷 | 2023-03-13 10:50
在工作中开叉车撞到别人的车,老板让我赔偿。
回复: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属于职务行为,老板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事故为主要责任以上,司机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劳动纠纷 | 2023-03-12 20:35
和包工头在安徽工地 第一天干活 从高处掉下来 医院诊断腰1椎压迫性骨折 保守治疗 保险没有生效 没有劳动合同 现在包工头就给万把块钱左右 我该怎么办
回复:申报工伤的流程:先由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依法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获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再连同医疗缴费单据等申报所需的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所需支付的费用后支付给单位或者劳动者。如果付给单位的,由单位转交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劳动纠纷 | 2023-03-12 19:34
不交保险
回复:公司不交社保如何处罚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1)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1)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交纳社保费用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义务。而有些时候单位为了逃避对员工的责任,往往是与劳动者约定,不为其购买社保,但同时会适当的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而在单位没有买社保的时候,往往会对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罚,除了要补缴费用外,同时还有可能加收滞纳金。
劳动纠纷 | 2023-03-12 13:28
2022年暑假去电子厂打工,中介一直拖欠返费,一直拖到现在,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回复:法律分析: 先跟中介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解决。中介返费不给属于民事纠纷,不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劳动纠纷 | 2023-03-12 13:23
从工厂干了16年了,不给交保险,怎么办
回复:企业不交社会保险能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 2023-03-12 12:16
公司正常周末节假日都休息,因为工作性质会长期出差,周末节假日也在出差工作的可以累积天数回公司后可以调休。但是公司说如果调休超过1个星期,调休期间的周末也算调休天数扣除,按我的理解比如我连续调休2周,应该扣我调休天数10天,两个周末本来就是正常休息,不应该扣我调休天数。这个调休说是补休更准确点吧。
回复:劳动法只允许公司灵活安排周休息日(调休)调休的权力仅仅是一周七天,公司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一周工作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则属于加班。劳动法没有哪条法律可以用放假请假等方式来抵扣加班费,只要加了班就应该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平时请假扣周末加班本来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纠纷 | 2023-03-11 22:48
公司裁员领导要求员工提自离流程,事后一个月给裁员补偿。如果不给,公司证明员工自离怎么办?
回复:法律分析:不同意。公司要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纠纷 | 2023-03-11 22:06
我在3.9日申请了离职,最晚做到4月8日,但是我想提前走做到3月31日,但是主管不让,甚至说我提前走还会按旷工处理,请问我可以提前走吗
回复:提前30天辞职到日期老板不让走的,员工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因为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的,三十天到了,员工不需要经过公司的批准即可离职。 如果公司不配合办理离职,或者因此克扣劳动者工资,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为难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一、简单的试用期辞职书怎么写 用期辞职书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试用期辞职申请书; 2、称呼,写上尊敬的领导之类称呼,之后写上冒号; 3、正文,详细阐述自己的辞职请求、辞职原因等; 4、最后结尾要写上敬语,同时要落款写上名字和时间。 一、试用期辞职书模板如下: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由于一些个人原因的影响,无法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因此请求允许离开。希望公司领导受理本人离职事项。 感谢诸位在公司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 辞职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辞职的具体流程如下: 1、劳动者要写辞职信。把握好辞职原因,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也享受不了失业金动者以非自己意愿辞职,那么可以享受经济补偿和失业金;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总之,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在辞职前的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如果劳动者是属于正式员工的,一般也不能随时辞职,只有在用人单位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才可以,正常情况下是必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 二、急辞职不批要怎样强制离职 急辞职不批强制离职流程如下: 1、准备好《辞职通知书》; 2、确保解除通知一定要送达公司,并保留送达的证据,以免发生争议时,公司反诉员工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 3、若公司不签收,可使用快递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辞职通知书”,即使公司拒签收,亦可凭邮局的退件凭条证明员工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系公司拒签; 4、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即可自动离职,不需批准。 一、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二、离职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抱着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 2023-03-11 19:15
去年4月在岗位出车祸,医院未检查尾骨,但是一直疼,7月检查尾骨骨折错位,现在工商局只是认定工伤不能做伤残评定
回复:工伤认定了不能评残的,只能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即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交通食宿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支付调整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试用期工伤能怎么赔偿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指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当然也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要该职工受伤情形,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试用期的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一般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相同,即由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 二、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如果因工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首先应当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核算赔偿数额,再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职工依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获取如下赔偿: 1、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话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及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项目。 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 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给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工伤未达到当时的标准怎么赔偿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关于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如下: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因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或者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和工伤后经医院同意的必要的休息期间,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休息期间单位应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纠纷 | 2023-03-11 18:38
工地工人,干活期间被高空掉下来的东西砸到,脑出血,动了开颅手术,想了解下这种怎么打官司
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一、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 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劳动纠纷 | 2023-03-11 13:43
工地工人,干活期间被高空掉下来的东西砸到,脑出血,动了开颅手术,想了解下这种怎么打官司
回复:就工伤问题进行赔偿时,可以先行申请确认工伤,接着双方进行协商确认赔偿也可以。 高空坠物砸伤人事故的赔偿是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
劳动纠纷 | 2023-03-11 13:43
1.被告方为代为交社保的公司 2.该公司法人代表为老板娘,老板未挂名 3.实际工作地点不在该社保公司的地点,工作内容云仓库管理为该公司发货,出入库,以及跟单,4.改工作地点公司的法人为老板亲属,5.工资均由老板和老板娘微信支付宝转账,现在对方以我不在该社保公司地址工作为由,老板不承认自己与该公司有关联,说我为个人雇佣,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回复: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一、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二、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5种方法: 首先,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第三,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第四,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第五,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上面这些方法都可以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能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也有可能属于劳务关系。而要是属于劳动关系的话,那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要对其合法权益给予保障才行。而实践中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外,工资条、打卡记录等也是可以证明有劳动关系的。
劳动纠纷 | 2023-03-11 11:57
我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一家企业签了合同,现在还在适用期,她想离职,但负责人不让她走,那里还有好几个人也是这种情况,怎么办
回复: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走人,不需要公司批准。公司应该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劳动纠纷 | 2023-03-10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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