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咨询照片跟聊天记录是否能成功作为出轨证据,还有如果可以当做出轨证据的话,女方因为出轨我起诉离婚孩子未满2岁,能不能给父亲?
回复:照片和聊天记录能证明出轨。照片和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种类中的书证,以其显示的内容证明事实。故,如果照片和聊天记录获得的手段合法,所显示的内容与出轨具有关联性,且是真实的,就可以证明出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一、离婚双方可以协议不满2岁子女由父亲抚养吗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不满2岁子女由父亲抚养。
我国《民法典》虽然原则规定哺乳期内(2周岁)的子女由哺乳母亲抚养。但当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其它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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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00:05
出轨离婚孩子未满2岁能不能给父亲
回复:一、离婚双方可以协议不满2岁子女由父亲抚养吗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不满2岁子女由父亲抚养。
我国《民法典》虽然原则规定哺乳期内(2周岁)的子女由哺乳母亲抚养。但当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其它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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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00:10
就是,我外甥,他怕别人去法院告他,他跟我说怕别人告他,把房子扣了,然后他就要把他的房子,改成我的名字,因为这个楼还没交付使用,我想问一下,这个对我有什么危险吗
回复:一、房屋合同更名的风险
房屋合同更名的风险如下:
1.可能会因为交易的不正当性,导致合同备案时被主管部门拒绝。
2.更名过户的目的,有时是为了避税,但是在申领产权证明环节也有可能面临被征税的风险。
3.合同更名必须要双方同意,一方反悔,都会导致合同无效,此外大部分城市都允许直系亲属之间的增加或者减少购房合同姓名,但一般只有一次机会。
二、房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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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9:25
5年前对方去法院起诉我,今天法院才联系我。之前的钱还完了,对方人死了,他老婆手里有欠条
回复:您是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如果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也规定,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据此可知,在民事诉讼中,不仅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时要承担证明责任,被告在反驳或者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时也要提供证据,否则,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虽然您已经将借款归还给某,但是,您如果要在法庭上提供出该事实来抗辩诉讼请求,您就必须提供证据。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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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12:25
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在保险公司上班,用了5年了
我没有工作 我自己交的灵活就业保险
我40岁 问问对我以后开支有影响吗??
回复:法律分析:最好不要这样做,别人用你的身份做保险销售会产生收入,你自己工作也会产生收入,所得税是按照全部所得进行纳税申报的,那份卖保险的收入会对你纳税产生影响,甚至涉嫌偷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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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17:17
二手房买卖被迫签订贷款到账合同,可以撤销么
回复:一、二手房交易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二手房交易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果出现欺诈、显失公平、威胁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二手房签合同买家反悔怎么办
二手房签合同买家反悔,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此时可以要求买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未签合同,但是交付了定金,此时可以不退还定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二手房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二手房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2.房屋的具体状况,包括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等。
3.价格及付款方式,包括房屋的总价,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等等。
4.交房的时间,户籍迁出的情况。
5.违约责任。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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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03:18
你好律师,我是回迁户,回迁后实际面积大于协议里的面积,当时也不知道国家对回迁房的一些政策就按开发商说的差价补交了钱,现在知道有超出3%以外的差价可以不用补钱,我想知道多交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回复:你好,法律分析: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理说 3%以内你补,超过 3%的开发商买单,-3%以内开发商按平价退钱,超过-3%的按溢价赔钱。确实应该按照实测的大小计算,按前述约定处理。如果合同签得很清楚,那依法维权,没什么好讲的,延误交房让他赔偿违约金,如果合同不清楚,则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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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 16:11
我是松北区回迁楼,我想在一楼开便利店,工商执照都下来了,可物业不让我开,怎么办
回复:一、小区一楼住房改成超市,物业有权利管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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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10:58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在哪里起诉
回复: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在哪里起诉
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院管辖地原则。
当事人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应当先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借款行为履行地、借款行为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可采用以下方式:
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别人欠钱不还的,就到欠钱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现在到户籍所在地的起诉相对较少,像借钱给外来打工者,后来不还的,要到他原来的户籍所在地起诉是不实际,因此,通常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认定为经常居住地了。
2、到借款行为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确认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
1、公民个人的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公司等机构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不能确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综上所述 ,欠钱不还,无论多少钱都可以立案。法律对欠钱不还的金钱数额没有明确的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数额多少,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起诉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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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12
我爸90年代在一个厂子上班,说是给交养老保险,但是交了几年就没给再交,后来在10年时候从厂子把档案拿回来补交上了,但是今年厂子动迁别的职工都去找,要补偿养老保险,但是我爸这个档案已经从厂子拿回来了,还能去找厂子要钱么
回复:有补偿,在各类企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前,所有列入搬迁重建计划的企业,可继续在原参保地开立社会保险账户,并可在新登记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账户。以企业搬迁日为基准日,搬迁前在企业登记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可以继续留在原参保地,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录用员工可选择在原参保地或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一、外地社保回老家好转吗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二、户口迁移社保卡需要重新办吗
户口转移会不影响医保及社保。社保的缴费和领取都是以缴纳金额来计算,和户口性质无关,所以你要怎么迁户口都没有关系。社保对应最重要的是身份证号码,最好,社保账户上的联系地址和电话是准确的,因为换卡或者有什么问题变更,社保局一般会通过寄信的方式。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领取养老待遇或未退休)发生的户口迁移,参保人只需要将起之前的社会保险关系及其资金按照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待新户籍地接收并处理完转移手续后,即可在新户籍地继续按照当地的规定参保即可。若户口迁移时,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则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职工医保待遇,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社保。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非职工医保待遇(如居民医疗),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养老待遇,但可能会影响居民医疗保险(因居民医疗与职工养老分属于不同的社会保险类型,部分地区以当事人在外地享受职工养老为由,不得再次参加迁入地的医疗)。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原户籍地或新拟迁入户籍地可以确定为本人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一般为累计缴费达到10年及以上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建立社保关系的户籍地),则无影响。建议当事人在原户籍地继续缴费,待可以确定某一地可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时(或办理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结合前面所述的医保政策规定,如有需要再行办理户口迁移。以免因此影响当事人的社会保险待遇,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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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23:10
想问下怎么才能查询到一个人之前的犯过什么罪
回复: 有无犯罪前科或犯罪记录的查询按情况不同处理:
1、如果是违法犯罪,可以在公安机关内网查到,2000年以后的都能查到,如果内网没有,可以向原籍派出所打电话询问。当然,原籍派出所不一定知道。
2、如果需要了解劳教或者判刑,可以通过市局监狱管理处打电话询问,基本都能查出来。
3、如果是找工作查询的,非两劳释放或判过刑,而且治安拘留又没在本市的派出所,通常也不会查太详细。一般会提供没有前科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涉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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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23:08
您好,父亲因为抢劫坐牢,子女可以考公务员吗?
回复:您好,父亲因抢劫坐牢的,子女能考公务员,但是在公务员政审方面会有影响,可能不予通过。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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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19:33
请问一下,初三生在学校一天学习13个小时(从早6:00——晚9:00不算午休和晚休)这个作息时间算合理吗
回复: 教育局局长杨晓棠曾明确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强迫学生参加晚自修:“除个别寄宿制学校外,按规定,小学、初中均不得强迫学生回校晚自修。即使是寄宿制学校,晚自修时间也不能超过两小时。”严禁义务阶段学校进行周末“补课”,防止恶性竞争。
“对于学校来说,要争取好的高考成绩、好的中考成绩,但这样就表示对学生的未来完全负责了么?”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学生健康比成绩更重要,学校应该首先对学生的身体健康以及心理健康负责,适当给学生“减负”。而教育局对于每门科目所用的参考书、习题册的数目也是有一定限制的,学校不能盲目给学生增加课业安排。
该负责人还表示,如果接到有学生的投诉,将会派有关人员到学校调查课程安排的合理性。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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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