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和车有关系
回复:具体是什么事情。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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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13:52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孩子在学校受到孤立而且同宿舍的孩子合伙蓄谋找孩子别扭,甚至于要打孩子,找老师,老师也没给个解决的办法,我们做家长该怎么办呢
回复:你好,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一旦发生校园欺凌,家长有权向学校举报,学校应当立即制止欺凌行为,按照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学校是负责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道防线,如果第一道防线都无法保护的话,再上一级的教育部门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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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03:17
警校的老师查学生的行李箱违法嘛
回复: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只有公安等司法机关有权依法搜查,其他部门无权,学校可以报警处理,不能擅自搜查学生行李箱,衣柜。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侵犯隐私权的相关法律和处罚:1.《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4.《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扩展资料:案例:福建省的某高校学生纠察队在检查女生寝室是否使用违规电器时,有男生队员强行翻女生的衣柜,遭到该校女生反感,称男生夜查女寝引起女生不适,并侵犯了女生的隐私。从有关新闻报道中可以知道,校方组织的纠察队是在夜间十点钟进行检查的,而且还有男生参与检查,这些信息是校方认可的,无论是否存在男生队员强行翻女生衣柜现象,校方夜查女寝室的方式是缺乏边界意识的体现,应该引起教育监督部门的重视,以及各类学校对寝室管理工作的反思。安排男生参与夜查女宿舍,这样的时间点和参与人员本身就是对学生的不尊重,这样的监管既缺乏人性的温度也缺乏法治的理性,男生无论以怎样的身份都不适合在半夜进入女生宿舍区域,更不能直接去搜查女生的私人物品,女生的衣柜即便是室友也无权随意打开,这里的物品具有鲜明的个人隐私特征,不便于向他人展示。在司法执法领域,男性执法人员不能直接参与对女性的搜身检查,这应该是最基本的性别禁忌和执法原则,高校管理方应该具备基本的常识和理性的判断,校方的管理权触角不能随意进入夜间的女生宿舍,更不能进入女生的衣柜。侵权责任法明确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高校学生的隐私权也应被高校管理方充分尊重。高校宿舍的环境卫生、消防安全不能依赖午夜查寝室,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合理需求,尊重学生对便利生活的追求,主动满足学生的合理生活需要。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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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18:37
发表涉政言论被传唤,没收了手机电脑,做完笔录之后就放我走了,说过几天回来拿电脑看结果,被行政拘留的可能大吗
回复:被传唤了没收手机合法。如果被带到派出所并被没收手机说明是被传唤了,按照法律规定被传唤人员应接受人身检查、包括随身携带物品,这些物品不是被没收,只是被暂时扣押,审查、传唤结束按照处理结果,就会发还给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家属。
一、被传唤了没收手机合法吗
1、被传唤了没收手机合法。如果被带到派出所并被没收手机说明是被传唤了,按照法律规定被传唤人员应接受人身检查、包括随身携带物品,这些物品不是被没收,只是被暂时扣押,审查、传唤结束按照处理结果,就会发还给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家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传唤证意思就定罪了吗
传唤证意思不是就定罪了。传唤只是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手段,在法院没有判刑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确定为有罪。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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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11:03
在教育机构报名学习专升本,报名时合同中表明会提供学习资料和学习视频直至顺利毕业,但是该机构去年疫情倒闭,无人通知,也联系不到相关工作人员,想办理退费,投诉也没有人管
回复:培训班倒闭了退费怎么办
培训机构倒闭,培训机构与被培训人之间的培训合同,无法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培训机构违约培训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培训机构不仅仅是需要退回培训费,还需要支付相关违约金。违约金事先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没有约定的,由被培训人在合理范围内提出具体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教育机构退费侵权纠纷应该向消费者协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 ,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教育机构退费纠纷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当事人可以先找教育机构的总部进行投诉,并与对方总部负责人进行协商,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按照合同约定退费。
2、当事人也可以找当地的教育局进行投诉,由教育局出面进行调解。
3、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定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去找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最后是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选择教育培训机构要从3个方面规避风险
1、签约前,了解清楚培训机构的背景、师资力量、企业信用等情况;
2、要求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培训机构的违约责任、退款条件等;
3、保管好预缴培训费的付款凭证及收款收据,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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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11:49
2022年6月19,我和人发生口角,我推了他一把,他就躺地下了,住院六天,回家休息了七天,现在他去法院起诉我,需要我支付治疗费用,营养费6天,每天30元,伙食费6天,每天120元。误工费,护理费6天,每天172元,我想咨询下国家标准的赔偿费用是多少?
回复:一、打架赔偿费用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打架致人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打架致人死亡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打架具体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具体需要赔偿的费用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是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是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3、护理费,护理费是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5、营养费,营养费是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院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6、交通费、住宿费,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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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5:11
我们交了物业费 主管道堵塞反水 主管道需要更换,这笔费用是物业承担还是业主承担
回复:由于供水主管道属于小区公共设施,小区供水管道更换的费用应由物业中的维修基金来支付,若没有维修基金的话,需要把更换水管的费用全部分摊到全体住户身上。如果双方不同意的话,业主可以出面向管理部门协商解决问题。
一、小区更换水表费用由谁来承担
是由供水公司承担,物业与业主均没有承担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一条【供电人的安全供电义务】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业主的维权方式有哪些
(一)行政途径
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对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二)法律途径
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违约中的约指购房的买卖合同、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侵权中的权包括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业主享受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居住环境的权利、公民的消费权益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出现这类纠纷时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三)其他途径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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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6:41
你好 我小时候15 16 岁时候吧 偷了几瓶红牛 没坐牢交罚款出来了 我还有22岁时候跟朋友大家赔钱出来了也没坐牢 我这有两个档案 我能不能开出租车
回复:你好,一、有案底可以开出租车吗
1、有案底可以开出租车。因为开出租车对于司机是否有犯罪记录没有硬性规定。从事出租车运营是要取得相关资格证才能上岗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哪些情况会留案底
1、受过治安或者刑事处罚;
2、吸毒人员;
3、经常性上访人士,有相似的案情人反馈过有记录案底;
4、经济案件进过看守所,最后检察院没有批捕。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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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5 12:24
快手上买了台手机 用了几周后出现质量问题 找商家退款,商家一直拖时间 这几天才给出回复说是七天退款期限已过 不让退款,只能重新寄回换一台 请问我能要求退款吗
回复:超过七天不是就不能退款了。七天退货退款是指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如果商品有质量问题的,即使超过了前天,也是可以要求退货退款的。如果商家拒绝退货退款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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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21:56
在酒吧喝酒后去厕所在门口摔倒了,地面湿滑,受了重伤掉了一颗门牙,眉骨处也缝了十几针,酒吧责任怎么认定
回复:酒吧若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滑摔倒,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否则就不需要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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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11:43
多次语言侮辱,人身攻击,被强取虚拟钱财可以让他被拘留吗?
回复:
诽谤罪可以构成刑事拘留问题,这要看本案的具体情节。只要情节达到了犯罪程度、司法机关认为应该刑拘的,就要刑事拘留,而且要被判刑。
《刑诉法》规定刑拘的条件: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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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22:42
我和我奶奶去信访局上访,没有刷身份证,但是实名登记了,对以后有没有影响?我还在上学
回复:去信访局登记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到信访局要求解决问题,属于公民正常的诉求方法。只要有充足理由,可靠的证据,到信访局上访是公民的权力,对自己是不会有影响的。但是对于无理上访,或者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上访行为,可能会对上访人产生影响。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短信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请求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
综上所述,正常上访是不会有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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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20:43
朋友被派出所带走,如何了解情况,
回复:法律分析:
首先不要慌张,您的亲朋好友可能涉嫌犯罪,但也只是涉嫌,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您可以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一下情况。结合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性规定,按时间顺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首先要向羁押公安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留置盘问与拘传都是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在行为方式上二者很相近,即都是由公安机关的警察将嫌疑人带往公安机关,进行盘问或讯问。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而拘传则是公安机关的警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二、要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下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享有刑事拘留决定权,公安机关享有刑事拘留执行权。如果你的家人或朋友,在拘传十二小时后(留置盘问二十四小时后)还没有回来,那么你就应当立即向公安询问,被羁押的人是否已经被刑事拘留或者治安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那么你首先应当感到庆幸,因为治安拘留最长不得超过20天,如果只有一个违法行为,最长不超过15天。同时治安拘留的适用对象只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一定要争取尽快取得《拘留通知书》,因为《拘留通知书》通常会写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原因(涉嫌的罪名)和羁押的处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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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19:27
律师您好。我朋友被派出所带走了,现在不知道什么情况,需要怎么做才可以了解,超过24小时了
回复:您好,
法律分析:
首先不要慌张,您的亲朋好友可能涉嫌犯罪,但也只是涉嫌,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您可以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一下情况。结合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性规定,按时间顺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首先要向羁押公安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留置盘问与拘传都是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在行为方式上二者很相近,即都是由公安机关的警察将嫌疑人带往公安机关,进行盘问或讯问。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而拘传则是公安机关的警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二、要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下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享有刑事拘留决定权,公安机关享有刑事拘留执行权。如果你的家人或朋友,在拘传十二小时后(留置盘问二十四小时后)还没有回来,那么你就应当立即向公安询问,被羁押的人是否已经被刑事拘留或者治安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那么你首先应当感到庆幸,因为治安拘留最长不得超过20天,如果只有一个违法行为,最长不超过15天。同时治安拘留的适用对象只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一定要争取尽快取得《拘留通知书》,因为《拘留通知书》通常会写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原因(涉嫌的罪名)和羁押的处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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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