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在新疆伊犁那边没有签劳动合同 没有买社保 长达9个月的时间没有发工资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讨薪和索赔
回复:你好,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
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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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 12:56
员工给公司垫款,无法取得发票,公司不予报销怎么办
回复:1、首先,您应该先收集相关垫付费用情况的证据,包括付款凭证、单据、合同,公司不予报销的凭证等材料。
2、其次,可向公司正式发文催讨。
3、最后,如果公司确认不予报销或不予理睬的,建议您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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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19:54
员工给公司垫款,无法取得发票,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回复:1、首先,您应该先收集相关垫付费用情况的证据,包括付款凭证、单据、合同,公司不予报销的凭证等材料。
2、其次,可向公司正式发文催讨。
3、最后,如果公司确认不予报销或不予理睬的,建议您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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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20:14
我公司的工程与另外一个公司签订了工程服务合同,由另外一个公司进行施工,那工人师傅们的工伤保险该由谁缴纳
回复: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法规对具有高度危险性工作的特殊企业、特殊行业的工程发包有特殊的规定,即要求发包人选择具有相应法定职业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承包人,否则,发包人应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四条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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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8 23:02
我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工程服务合同,工人师傅的工伤保险该由谁缴纳
回复: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由施工单位交。建设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的许可手续的时候,是应该提交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的参保证明的。如果有的建筑单位没有提交参保证明,则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的主管部门是不会发给其施工许可证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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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8 21:43
在工地出租房里面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回复:在外务工人员,意外死亡死在出租房内,不能得到厂里的赔偿。
企业没有责任,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赔偿: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非因工死亡人员最起码可以享受以下有有哪些待遇?
1、丧葬费,计算标准是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救济金标准为:
1、死者供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
2、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
3、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综上所述打工者在出租屋死亡,只有报警处理,如果经法医鉴定是由于在企业工作,呼吸了有毒气体或是接触了有放射性物体而死亡,这是企业的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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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21:16
疫情一个月未上班,职工方认为应该全额发放,
回复:1、疫情期间不上班公司是需要发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被隔离观察、被采取隔离措施或者被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员工,根据各地的规定,应当视为员工正常工作、支付全额工资;
3、对于被确诊为新型肺炎的员工,其医疗期内享受医疗期待遇,企业需要支付病假工资(此处“医疗期”系指隔离治疗解除后,员工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要继续治疗的期间);
4、对于被隔离观察、被采取隔离措施或者被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员工,不得因未提供劳动而克扣薪资,或者擅自适用“病假工资”标准;
5、“医疗期”的认定及工资标准应遵守地方政策规定予以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现在全国各地人社部门的文件来看,疫情期间不应该是任何工资都没有的,但相信这样的状况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因为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能力非常有限,企业停产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给职工支付生活费可能都有困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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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4:04
我现在签了一个合同,合同上面一个违约金,但是我现在不想干了,走了之后会追究责任吗,而且现在是培训期间,没有任何工资,但是包吃包住,完了之后上岗也没有工资,等转正之后才有工资,违约金定数为6000元
回复:你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附: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签了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签了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和实际损失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超过实际损失,但是未超过30%的,该约定合法,另一方当事人无权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超过实际损失,且高于实际损失的30%,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将违约金减少至损失的30%以内。
二、签了工作合同想辞职怎么办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三)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收取劳动者的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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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6:30
国企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非员工工作能力原因,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如果单位辞退员工,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法律分析:1、根据劳动法,企业不能随意调动员工的职位。2、公司无权单方面调的岗位,公司调动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可以不去新岗位,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即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部的这一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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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16:35
1.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水区,
2.问题如下:公司规定请事假未批准算旷工处理,连续12个月旷工三天员工将被辞退。
本人还想上班,公司要求员工当月15号乐捐。
3.本人已签署乐捐协议,但不想乐捐,还想正常上班,
请问是否可以不乐捐正常上班
4.本人在公司又上了半个月班,如公司还是拿旷工事由来辞退本人,本人是否可以根据(公司规定连续12个月旷工三天员工将被辞退)的要规定来为本人争辩“我上班已超过连续12个月为由”。
回复:员工旷工3天单位是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来处理的,主要是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旷工三天能不能辞退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单位可以根据公司制度来决定是否辞退员工。
一、员工旷工3天劳动法规定怎么处理?
旷工按公司规章处理。旷工的处理一般是用人单位的制度和纪律问题,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自己的规章制度处理,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旷工三天能不能辞退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只规定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公司制度中有该规定,旷工三天是属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进行辞退,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从这个规定来看,员工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可以将其开除。这个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直接规定了员工旷工多久,企业可以开除员工的规定,但是目前该行政法规已经废止,不再适用了。
因此,对于员工旷工多久,用人单位可以将其开除,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天数,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进行合理规定。
二、员工旷工三天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员工旷工三天是属于违反公司制度行为的,单位可以以此辞退员工,并且可以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结清员工工资即可,单位是可以不用支付员工补偿金的。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经过民主制定,并且公示过,员工签字确认同意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员工去仲裁都没有问题。公司也会胜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此行业属于严重过失,可以辞退的话,就不用支付补偿金。
三、员工旷工三天扣工资合法吗
员工旷工三天扣工资是合法的。《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工作一天可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当天工资。
员工旷工3天主要是按照公司章程来处理,若是公司制度规定了旷工三天需辞退,那么单位是可以辞退,或者是扣工资,都是可以的。因为员工旷工三天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只要是单位的公司制度有公示并且员工签名确认过的,辞退员工是不用支付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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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6:31
怀孕28+3,公司不给请孕假,胎盘低置有先兆流产的症状,有医院的证明
回复:应该请保胎假。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然保胎假并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只在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有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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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4:34
疫情期间我们六个人在自治区物资储备中心待了四个月但是毕竟疫情期间干活时间不多,当时包吃住一天三百块的工资,但是后来七天地工资不发,都三个对月勒一直托工资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
回复:法律分析: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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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6 13:52
你好?本人在哈密市巴里坤县广汇马郎煤矿上班,2023年1月13日在上班中滑下车,去巴里坤县人民医院检查是右腿骨折,在医院医生用石膏外住定,住院6天,后公司接我到工地养伤,应工地条件有限,本人想与公司商量回家养伤,但是不知公司应该怎样给我培偿?
回复:你好,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工伤认定程序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右脚骨折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后期根据相关程序进行鉴定后,才可以对工伤等级进行认定,最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处理,不同的伤残等级所需要赔偿的标准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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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