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签补充协议 签完原先的合同不作废了 如果不签可以告他吗
回复: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因此,在签订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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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20:04
调整工作时间,从而减少劳动者的工资,合法的吗?
回复:减少员工的上班时间,从而降低员工的工资,这种做法仅仅从描述上看无法判定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因为也要考虑到单位的决定以及该员工的工作状态。但是如果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那么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具体的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也要视情况而定,不能全部看作是违法行为。
一、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单位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
1、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2、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违法的;
3、如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不违法的;
4、如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出现违法的情况,员工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补偿金;
二、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哪些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三、如果企业只限工人每月做满最低工资就要放假,这样做合法吗?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
(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故这种做法不合法。
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以随意强行减少员工的上班时间从而降低员工的工资。如果员工真的碰到了这种情况,建议首先用协商的手段去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再申请仲裁。如果这些都解决不了,再用诉讼的手段进行维权,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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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20:04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23年2月1日和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署了临时性及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务岗,今天说因为年龄问题要辞退,无任何补偿,我们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申请劳动仲裁能胜诉吗?麻烦您了!
回复:您好,非全日制聘用人员如果是临时工或者兼职的钟点工被辞退是没有任何赔偿的,但要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就受劳动法保护)的非全日制聘用人员被辞退后要按合同条款规定对员工进行赔偿或补偿。
非全日制合同辞退是没有补偿金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常见的招聘网站有:智联招聘,赶集网、58同城、前程无忧、猎聘网、卓博人才网、智通人才网、中国人才热线网等等。可以通过网络招聘网站找附近的工作。
这个方法在之前是很热门和实用的,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线下招聘也受到了互联网的冲击,现在少数人会选择线下人才市场选择工作,如果要通过人才市场找工作的话,一定要找附近正规的机构,防止受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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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14:37
仲裁委以员工一直无异议驳回加班费申请
回复:如果您对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况,并且您已经尝试过与公司协商解决,但未得到满意的答复。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公司是否应该支付您的加班费。如果判决结果支持您的诉求,公司将被要求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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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16:17
公司一直拖欠加班费,去仲裁了,仲裁委也承认有加班现象,但却以工作期间一直未有异议,不支持支付
回复: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申请劳动仲裁的方法: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劳动法》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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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16:21
在特教培训机构里签订的保密合同中涉及到同行竞争 要求保密而且两年内不允许进去其他机构上班又没写赔偿金还合法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保密合同中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保密合同中规定了禁止同行竞争并要求保密,且在两年内不允许进入其他机构上班,但没有规定赔偿金,那么该合同是否合法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禁止同行竞争的限制应当是合理的,不能过于苛刻,否则可能被认为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同时,保密期限也应当是合理的,不能过长,否则可能被认为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对保密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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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02:02
我和中介签的劳务合同,被派遣到其他城市工作,拖欠工资15天,可以提交离职通知并在30天后自动解除合同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资。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的工资支付要求,要求其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协调解决。如果仍然无法解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至于提交离职通知并在30天后自动解除合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您要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在此基础上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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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 04:37
试用期被用人单位以不合适为由辞退!我想咨询下如何工资发放的问题,以及三天无工资能否要求补偿!!!
回复:1、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有工资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是有工资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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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19:43
地点:浙江宁波奉化区 问题类型:劳动纠纷 详情:由于经营不善,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10月19日入职到现在,请问公司该怎么赔偿才合法合规
回复:一、辞退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怎么赔偿
1、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应当就未提前通知义务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哪些情况辞退员工无需补偿
下列情况辞退员工无需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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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15:07
1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解除
2错过劳动仲裁时效后是否可向法院起诉立案
回复:合法,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
1、根据《条例》规定,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
(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员工有的时候无法想象自己无故脱岗会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性的影响,公司也不是自己想来就来,想走就能走的场所,即便是第1次参加工作也应该知道旷工肯定是不允许的。有的时候是员工得到了领导的口头批准,实际却没有请假条,这也是非常不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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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14:20
1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解除
2错过劳动仲裁时效后是否可向法院起诉立案
回复:合法,旷工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
1、根据《条例》规定,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
(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调整和扩充了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员工有的时候无法想象自己无故脱岗会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性的影响,公司也不是自己想来就来,想走就能走的场所,即便是第1次参加工作也应该知道旷工肯定是不允许的。有的时候是员工得到了领导的口头批准,实际却没有请假条,这也是非常不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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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13:39
劳动纠纷,劳动过程中时长过长,超过8小时,劳动过程中限制劳动者上厕所,限制劳动者用餐时间
回复: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上班时间的,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另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天上班超出8小时的情形,属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那么工作超过8小时如何取证
工作超过8小时取证一般可以搜集以下证据:单位的考勤表、单位发布的关于工作时间的公告通知、单位关于工作时间制度的录音录像、其他同事的证言等。以上就是律师的讲解,您明白了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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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11:37
想从教学秘书岗调回普通教师岗位,领导不批准怎么办?
回复:如果你想从教学秘书岗调回普通教师岗位,但领导不批准,你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案:
1. 与领导沟通:你可以与领导进行沟通,说明你想调回普通教师岗位的原因和动机,以及你的能力和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同时,你也可以询问领导对于你调岗的看法和建议,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2. 寻求上级领导的支持:如果你与直接领导的沟通没有取得进展,你可以向上级领导寻求支持。你可以向上级领导说明你的情况,并请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3. 提交书面申请:如果你的沟通和寻求支持都没有取得进展,你可以考虑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中,你需要详细说明你的调岗原因和动机,以及你的能力和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同时,你也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更好地支持你的申请。
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你认为领导的决定是不合理的或者违法的,你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你可以咨询律师,了解你的权利和法律途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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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