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婚介公司说取掉6千块钱,怎么退费?
回复:要求婚介退款的方法:
1、可以和对方协商退款;
2、协商不成,可以以合同目的不打到或者对方未履行责任为由提起诉讼。
如果金额不大,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催促对方履行义务的。如果金额过大,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尽早固定债权。
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全面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其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即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或者一般过失,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成立后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委托人想要解除委托合同并要求受托人退款,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委托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因为受托人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委托人诉讼请求可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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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1:59
我老公五月份因为吸毒被轮台县公交机关要求强戒,被送往库尔勒市强制戒毒所。但是他是胆硬化失代偿期的病人,需要定期的到医院检查和长期吃药。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能保外就医吗?
回复:戒毒人员身患严重疾病需要到社会医院进行长期治疗,由其家属将其带回进行治疗。治疗期计算在强制隔离戒毒期内,疾病治愈后如果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未到,应回戒毒所继续执行剩余的强制隔离戒毒期。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三十七条 戒毒人员患有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凭所内医疗机构或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管理部门批准,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并发给所外就医证明。
第三十八条 戒毒人员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同时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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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2 09:21
损坏财务
回复:过失损坏财务赔偿的方式
过失毁坏他人财物后,有些人以为自己非故意,所以不愿意赔偿对方损失,或是跟对方意见不一致,只愿意负担部分的责任,那么双方在协商解决不下的时候,对方可能就会考虑通过起诉的方式索赔。
按规定,虽然是因为过失毁坏了他人的财物,但是给他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并且是在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那么还是得承担赔偿责任。
并且双方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确定赔偿:
1、双方主动协商解决,如果毁坏财物的原因很明确了,比如就是因为过失的行为人的责任,那么双方协商时就比较好办,直接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赔即可。
2、去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就赔款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比如双方对财产的实际价值认识不一致的;或是双方都有过失,无法确定责任分配的;或者毁坏行为人单纯拒绝赔偿的,那么所有权人即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并且因为过失毁坏财物,将按照侵权损害赔偿规定,所以要注意侵权的诉讼时效。而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被毁坏财物之日起计算。
根据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行为人过失毁坏了他人财物,因为对损失有过错,所以需要赔偿对方的财物损失。但是物主保管不当,导致他人不小心毁坏财物的,这个情况怎么确定赔偿,要先确定双方的责任大小。
首先,物主保管不当在先,才导致出现后面看的损失,其实负有过错责任,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比如说车主将车停放在公路旁边,其他车经过时不小心刮坏的,其实车主对此有过失,可以减轻其他车主的赔偿责任,并且法律上也明确了该情况可以减轻责任。
其次,他人过失毁坏财物时,其中有个过失,所以这个行为人并不是不负担任何责任的,而是要在过失的范围内承担自己的罪过。
具体而言,出现以下情形时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1、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比如故意将财物扔在路上,他人开车经过即会损毁的,那么这种情况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2、损害是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比如第三人故意将物主的东西置于马路,行为人开车经过将其损毁的,那么就由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财物时因为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比如台风刮飞广告牌,那么可以不承担责任。
4、因行为人正当防卫造成损坏的,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超过正当防卫限度的,则需要承担责任。
5、因紧急避险造成财物损坏的,就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不过,要确定的过失的范围,其实实践中很难确认,因为要跟物主的过失联系起来。所以,在发生这种情况时,最好是双方协商处理。发现双方的过失难以确定,无法协商的话,建议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是指出于某种个人动机和目的,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共财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财物的行为。“毁坏”,是指使用各种方法故意使公私财物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全部丧失,或者将公私财物部分毁坏,使其部分丧失价值和使用价值。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时,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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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 04:25
2021年4月 市监局以未公示价格,定我机构1年收入为违法收入
回复:市监局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指控。在市场经济中,机构的收入应该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合法交易而产生的。如果您的机构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收入数据的报告和纳税申报等信息是合法的,那么市监局这一指控缺乏法律依据。
如果市监局认为您的机构存在价格违规问题,应该首先与您沟通协商。在沟通过程中,您应当提供价值依据、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市场信息等,尽可能让对方了解和认同您的立场。如果市监局仍然坚持要求您缴纳违法收入,您可以选择寻求法律援助和申诉。同时,您可以请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意见和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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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6 12:07
把东西堆积在马路上,堆了占了半条路,私家车导致被刮花好多次
回复:道路上堆放物品造成交通事故,由堆放该物品的行为人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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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21:58
在学校被小混混打了
回复:如果未成年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就要承担责任。但如果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的侵权行为直接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发生,其作为侵权人就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小学生在学校被小混混打了,如果学校尽到了管理职责,那么应当由打人者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学校的义务有什么
根据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学校及其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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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14:06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一个卖假药诈骗的公司,你工作是美工,负责P图把那些没治好的患者图,P成治好的患者反馈图上传到网上,还自己P了治好的患者聊天记录,这种情况会负刑事责任坐牢吗?
回复:法律分析:公司涉嫌诈骗,参与员工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达刑事追究标准的,也会被追究治安行政责任。诈骗数额达3000元到10000元或者电信诈骗3000元者,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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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19:22
你好,请问,我通过网络渠道,接触一些情感有问题的人,收费了几千元,这个适合,因为客户自身问题,需要退费,不退费算违约吗
回复:1、合同上写着不予退款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合同的订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单方加重对方主要义务,免除对方主要权利或己方主要责任的条款均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的协商来进行确定。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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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23:06